(一)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1、指导、组织残疾人康复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康复知识、康复训练、康复治疗等技术服务,组织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等工作;
2、负责辅助器具应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
3、开展残关人假肢装配、矫形器制作、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就业服务工心
1、承担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
2、承担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
3、承担残疾人事业统计系统就业、培训实名制录入等工作。
4、承担对盲人进行按摩技术培训、为盲人按摩人员从业、就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及从业资格的审查、评定等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