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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强化服务创新突破大力推进残疾人“两个服务”体系建设

 

——在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4月9日)

刘玉兰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至今已整整五年,这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市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自治区残联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有进有退,美丽与发展双赢”和“美丽发展,科学崛起,共享繁荣”的工作中心,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为目标,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解放思想,克服困难,注重实效,重点突破,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认真宣传和落实《残疾人保障法》、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不断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不断展示残疾人“自尊、自强、自爱、自立”的精神风貌,为实现幸福呼伦贝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全面促进全市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市残疾人基本情况 呼伦贝尔市残联是1990年成立,1997年从民政局分离成为承担全市残疾人工作责任和义务的市处级单位。按照国家总人口的残疾人比例6.39%计算全市残疾人应有172,542人。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为止,全市残疾人118,571人,其中:男性66,709人,占总残疾人(下同)56.3%;女性51,862人,占43.7%。农业户口38,398人,占32.3%;非农业户口80,173人,占67.7%。残疾类别中有视力残疾人15,228人,占12.8%;听力残疾人18,228人,占15.4%;言语残疾人4,353人,占3.7%;肢体残疾人67,752人,占57.1%;智力残疾人6,749人,占5.7%;精神病残疾人3,456人,占2.9%;多重残疾人2,805人,占2.4%。已办理第二代证的残疾人57,795人,占48.7%。残疾人中,小学文化程度占30.7%;初中文化程度占52.5%;高中文化程度占4.4%。 二、 高度重视,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组织建设,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一)健全制度,出台普惠加特惠政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内蒙古党委6号文件精神,各级政府把残疾人工作融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安排,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呼伦贝尔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呼伦贝尔市落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落实“五项工程”领导小组》、《呼伦贝尔市加强儿童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等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和生活保障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残疾人“十二五”规划要求落实了项目配套资金和旗市区“人均1元”康复经费。 (二)建立机构,完善三级基层组织网络一是明确三级残疾人工作职责。按照自治区三级网络建设的要求建立了残疾人工作档案、工作日记、工作制度。做到了工作规范,责任明确,不断提高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形成了旗市区残联为主导,乡镇(苏木、街道)残联为骨干,村(嘎查、社区)残协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三级组织网络。我市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财政拨付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的形式,全部解决了专(兼)职委员待遇问题。2009年在阿荣旗成功举办自治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二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职能。以“强基育人”为工作重点,按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采取分期、分批针对性举办培训班,对乡镇(苏木、街道)残联理事长及村(嘎查、社区)专兼职委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培训,培训残疾人工作者7430人次。三是加强专门协会建设,进一步活跃协会工作。我们结合实际工作,配好和选好各类协会的代表和组织机构成员。组建了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聋人协会、智力、精神及亲友协会等五个专门协会。安排活动经费,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运行规则。市盲人协会开办了网站,举办盲人那达慕等各项活动。市盲人协会被中国盲协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四是加强后备人才建设。建立残疾人人才库和残疾人后备干部信息库。现已储备各类残疾人人才567人、残疾人后备干部54人,并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45 岁以下的残疾人后备干部17名。五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向全市发出招募阳光助残志愿者倡议书,招募助残志愿者9987名,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培训基地、服务基地109个;开通了助残热线,通过志愿者与残疾人结对子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各项志愿服务;开展了“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暨志愿助残阳光活动”,对残疾人进行康复保健、文体健身、心理抚慰、生活便利等帮扶活动。六是提高办理残疾人“二代证”比率。全市以办理“二代证”工作为重点,严格审核标准,减免贫困残疾人评定费用,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为重度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残疾人证57795本,发证率48.7%已高于自治区35%的要求。 三、突出重点,强化服务,让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 各级残联把残疾人的就业、教育、康复、扶贫、文化、体育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从财力、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倾斜和投入。教育就业工作1.以残疾学生助学工程为中心,扶持救助残疾学前、小学、中学、高中残疾学生1256人次。2.以残疾人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为中心,培训实用技术残疾人12000人次。3.以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为中心,投入1206万元解决残疾人危房2010户。4.以居家托养和机构托养为中心,为38000名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发放补贴1992万元,确定了5个旗市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5.以低保、养老统筹、医疗保险为中心,积极争取残疾人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已纳入养老统筹残疾人15804人,医疗保险残疾人68353人,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残疾人29781人,享受低保残疾人62887人。6.以扶贫工作为中心,建立了15个旗市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以财政投入、贴息、贷款、投劳、培训人才等形式扶持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2011年阿荣旗被国家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命名为“全国残疾人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康复工作1.以残疾儿童抢救工程为中心。投入1265万元对791名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等残疾儿童进行救助,成功实现聋儿“人工耳蜗”手术15例,为残疾人孩子家庭节省270万元,并建立了项目的申报、审核、档案、数据等制度建设。2.以彩票公益金项目为中心,认真落实聋儿康复、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肢体残疾儿童、精神病住院服药、辅助器具适配等工作任务,确定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和规范康复项目的流程程序,共投入1640万元让5780名残疾人得到实惠,我市及9个旗市区在2012年被国家相关部门命名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城市”。3.以康复社区建设为中心,在5737户残疾人家庭开展了 “八进家庭”康复服务工作。4.以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为中心,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方案,发挥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流动车的职能,假肢装配200例,假肢维修100例,矫形器制作50例,技术咨询与指导156人次,免费适配辅助器具4194件。维权工作:1.以信访维稳工作为中心,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接待残疾人服务公约》、《接待来信来访事件跟踪服务制度》和《呼伦贝尔市残联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了信访台账制度,实行信访日报月报季报制度,全市来信来访共计2062件,办结2051件。市本级接待来电来信来访169件,办结169件。2.以法制建设工作为中心,加强普法宣传,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残联系统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严格依法行政和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3.以无障碍建设工作为中心,印发了《呼伦贝尔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投入187万元完成了125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建设管理、完善、设施维护工作,2011年我市及满洲里市、扎兰屯市、海拉尔区被国家相关部门命名为“全国无障碍城市”。宣文工作1.以对外宣传工作为中心,在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各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刊登、播发各类新闻和信息共计3620篇,获得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和全国各地广播电台展播奖一、二等奖和优秀奖。在呼伦贝尔市电视台《新闻这七天》栏目加播了手语,为残疾人朋友提供了方便。编制《呼伦贝尔残联》、《架起草原上的彩虹》、《紫色玫瑰带来的幸福》等宣传册,建立了对外宣传的市、旗市区残联门户网站,并建立开发了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软件。2.以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为中心,广泛开展各种文化助残周和残疾人与健全人共享共乐活动,在全市13个旗市区建立26个文化体育进社区试点。成立了残疾人艺术团和残联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发挥残疾人特殊人才的作用,让其起到带动、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残疾人艺术团在自治区第四届文艺汇演中获得二个金奖和二个三等奖。3.以体育工作为中心,建立了13个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启动了“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残疾人运动员多次获得国际、国家、自治区金牌银牌铜牌。综合工作1.以残疾人基础数据工作为中心,明确了残疾人项目数据要求和程序,强调了数据库的及时性和必要性。建立了一整套数据库管理制度,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负责的相应制度。2.以残疾人项目资金审计为中心,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组,对所有的项目资金确定了跟踪、监督、检查等制度。3.以残疾人综合报表工作为中心,加强了月报、年报、台账等报表的真实性、逻辑性、时效性。 四、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打造残疾人工作亮点 一是制定了考核体系。呼伦贝尔市残联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考核体系”,考核目标是以基层组织建设、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社保、文化、体育、辅助器具等工作为重点,对旗市区残疾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还实行了“下评上”、“上评下”民主测评和创新工作等制度。 二是打造活动品牌。启动了“爱在残联·放飞生命”、“开启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共享繁荣之门”、“惠及残疾人十项工程”、“百名残联干部下基层”、“学红色图书、看红色电影、走红色之路”等系列活动,着力在全市残联系统打造活动品牌,通过活动品牌的创建,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高残疾人工作效率。2011年,扎兰屯市获得“十一五”期间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三争三创、“走村访户”,转变作风。在开展“三争三创”、“走村访户”、“抓纪律,下基层,转作风”活动中,始终把“实、真、解、访、新、高”,放在工作首位。拓展思路,提高素质,提升业绩,转变作风。积极组织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带着“四心”深入基层,“三进三访”,宣传党和政府惠残政策,了解各项扶残助残政策落实情况,了解残疾人“想什么、盼什么、需求什么、做些什么、帮些什么”。各级残联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已经形成常态化,形成了残联干部工作“三三制”。在活动期间慰问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自强模范5456人次,召开座谈会56场次,征集意见131条,撰写调研报告26篇。 四是开展慈善捐助,弘扬扶残助残精神。积极协调上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助残爱心活动,为10名脑瘫儿童捐助了集善明门价值10万元的残疾儿童轮椅;为108名唇腭裂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手术,减轻了残疾家庭医疗费近300万元;为148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100名志愿者为我市捐助了价值140万元白内障手术器械、脑瘫患儿康复器材;为2210名残疾儿童免费发放价值100万元的“蜜儿餐”5000袋;为根河市和扎兰屯市残疾人捐赠价值15万元辅助器具98件;为50名肢体残疾人捐赠价值5万元的轮椅;为海拉尔区残联呼伦社区捐赠一辆价值6万元的客货两用车,作为接送残疾人参加康复医疗救助的交通工具。 五是夯实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全市残联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两强化、两完善”即强化档案管理意识、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档案管理水平、完善残联档案体系建设。在全市制定了档案管理相关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康复托养、教就扶贫、信访维权、无障碍建设、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基础档案软件体系建设,注重日常接收文件程序和管理工作,凡已处理完备的文档、图纸、图片、电子文档、实物等一个月内按程序处理归档。同时,广泛收集残疾人相关新政策、法律法规、理论学说等方面的文献资料,扩大信息来源,积极完善档案资料。 今后五年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和完善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加快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以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为载体,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全面实施和完善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一是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养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提升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覆盖率;认真执行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贫困残疾人每年每人600—360元补贴政策;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阳光助行”工程,为200名肢体残疾人实施假肢安装;帮助3275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帮助3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做好15000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二是认真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康复工程。认真落实贫困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补贴政策,救助、康复、治疗、训练920名贫困残疾儿童,对受助残疾儿童实施档案化、台账化管理,确保五年受助的残疾儿童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保证康复效果。三是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工程。配合教育部门做好3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建设特殊教育机构、学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建设和资助工作,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比率。四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扶贫工程。按照自治区扶贫相关规定和优惠政策,加快对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重点对旗市区已经建立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加大扶持力度,巩固提高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效益,带动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7000名农村牧区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稳定就业人数;扶持15000名农村牧区残疾人增加收入;对5250名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认真落实政府每年不低于10%购买残疾人公益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新增38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五是认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业,逐步形成经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公益化的托养服务网络,满足残疾人需求。大力发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合理配置资源,建立残疾人“温馨家园”,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做好近五万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按照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的原则,认真完成国家残联“七彩梦行动计划”、彩票公益金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交通银行西部助学项目、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资助项目、残疾人康复扶持贴息贷款项目、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和托养机构补贴项目等。 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自治区《〈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宣传贯彻,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帮助残疾人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加快残疾人文化建设意见》,抓好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建设和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旗市区公共图书馆开设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和“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巩固和提升旗市区26个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示范点的内容和辐射。全面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培树和选拔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加强残疾人训练基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 推动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协调,主动争跑,实现市本级、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莫旗、鄂伦春旗康复中心,海拉尔区、新右旗、新左旗、莫旗、陈旗、额尔古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2个旗市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温馨家园”建设。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提高素质,创新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对残疾人出台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应有的作用,要做到尊重残疾人,服务残疾人。把残疾人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好坏的标准,练好本领,拓宽思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好残疾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困难,让残疾人得到更多利益。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安排的项目和投入资金补贴大幅度增加。各级残联要认真实施项目的同时,注重项目资金运行安全,必须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项目资金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和档案,做到数据真实,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合法合规。 (三)加强监测统计,完善信息数据库。认真完成残疾人事业统计和监测工作,确保统计和监测数据准确,加强数据库的管理,及时更新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旗市区每季更新一次,并不断完善和保证残疾人信息的准确性。加强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完成发证率50%以上。加强旗市区残联网站和信息中心建设,推进网站政务公开,网上宣传和网上服务,加快实现残联系统网站无障碍。 (四)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按照中残联、自治区残联的要求,开展多元化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活动方式。继续开展“三争三创”、“走千村,访万户,摸实情,送温暖”活动,增强活动效果。旗市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落实“五增强”和“五有”的要求,规范基层组织,确保基层组织“三级”网络经费,落实残协专职委员补贴,发挥残疾人志愿者助残扶残的作用。二是以各级残联换届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尤其按上级要求配好残疾人领导干部。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密切联系残疾人,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队伍。   2013年残疾人工作   一是以项目为重点,推进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争跑项目,争取在市本级、旗市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做好前期可研及当地政府、发改、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立项几个要件,力争早开工,早日投入使用。 二是以康复社区为重点,推进残疾人康复建设。康复工作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争取在2013年建立13个康复示范社区,充分发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设施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社会康复训练服务网络,使残疾人就地就便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 三是以托养服务为重点,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建设。以居家托养和机构托养为重点,解决残疾人身体康复、医疗护理、医疗保健和心理健康等问题,同时减轻残疾人家庭的负担。 四是以“强基育人”为重点,推进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旗市区—乡镇(苏木)—村(嘎查)残疾人基层组织三级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多元化培训,使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积极为残疾人服务。 五是以监督项目资金为重点,推进项目资金运行安全建设。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把残疾人工作放在改善民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了对残疾人项目资金的投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项目资金落实不及时,不归位,不按制度落实的现象发生。 六是以文化体育工作为重点,推进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建设。发挥好残疾人艺术团的作用,组织好残疾人表演的《美丽草原》大型舞蹈、小品《抠门》、独唱《鸿雁》,参加全国第八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争取拿奖。做好体育运动员的培养,集训和训练有特长的残疾人运动员,备战2014年第五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 七是继续实施“惠及残疾人十项工程”。(1)千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12年呼伦贝尔市已成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城市。保持荣誉我们还要加大工作力度。投入补贴资金80万元完成10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确保“发现一例,手术一例”。(2)百人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程。投入26万元全面完成170人次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服药补贴和3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救助。(3)百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投入60万元资金完成每户不低于1000元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600户的任务。(4)百名残疾学生助学工程。落实对招收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每招收一名残疾儿童每年补贴1000元政策。落实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每年每人补贴1500元政策。完成资助500名以上残疾学生35万元助学任务。(5)百户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投入资金966万元完成1610户的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实现一人享受,全家幸福的目标。(6)百名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工程。投入补贴资金36万元完成500名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任务。(7)康复进千户残疾人家庭服务工程。继续在5000户残疾人家庭中以“八进家庭”为重点,开展康复服务工作。(8)千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投入40万元资金对2450名残疾人提供多元化培训服务,为残疾人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9)万人贫困残疾人救助补贴工程。投入补贴资金114万元完成1900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一级重度城乡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600元;投入补贴资金1029.7万元,其中旗市区匹配308.9万元,完成2078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补贴工程,重点是对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补贴(城镇每人每年600元、农牧区360元);投入补贴资金702.5万元,其中:旗市区匹配210.7万元完成14050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500元护理补贴工作;投入补贴资金72万元完成2769名残疾人享受燃油补贴工作;投入补贴资金460万元完成1000名残疾人康复补贴工作;投入补贴资金50万元完成1000名残疾人享受慰问金补贴工作;投入补贴资金78.4万元完成784名专职委员补贴工作。(10)千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程。投入825万元为15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服务,使他们获得实实在在的帮助。 “惠及残疾人十项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一项得民心工程。涉及到全市55648残疾人或残疾家庭。请旗市区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对涉及工程项目认真梳理,分阶段、分内容落实各工程项目,地方匹配资金早安排、早落实。严格把握工程程序、标准和要求。对确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进行实地调查和勘查,根据具体条件,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征求残疾人本人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惠及残疾人十项工程”纸质和网络档案,留存相关影像图片。 2013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之年,也是更好地惠及残疾人幸福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残联的业务指导下,以新的工作心态,以新的工作理念,以新的工作方式,以新的工作措施,做好全市残疾人工作,用更好的工作成绩回报残疾人!让残疾人更加幸福!         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一、康复“八进家庭”即:以“康复知识普及进家庭、 康复书籍手册进家庭、康复服务指导进家庭、辅助器具适配进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家庭、康复救助补贴进家庭、康复心理疏导进家庭、志愿者服务进家庭”为重点开展的“八进家庭”康复服务工作。 二、“三争三创:在残联系统开展 “争先进残联组织,创一流工作效率;争先进专门协会,创一流服务水平;争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创一流工作业绩”。 三、“四心:在走访时要细心,遇事要耐心,调解要公心,交友要真心。通过“四心”来赢得残疾人理解和信任,成为残疾人的知心朋友。 四、“三进三访”即:在走访工作中以党员干部“进嘎查村、进社区、进农牧户,访残疾人工作者、访残疾人自强模范、访困难残疾人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三访”活动。 五、“三三制”,即:残联干部三分之一时间在基层,三分之一时间处理机关业务,三分之一时间在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