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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实招、花真金、办实事、切实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理事长 刘玉兰

2014年8月22日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关爱、扶助、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及“8337”发展思路和呼伦贝尔三届五次全委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市按统计口径有残疾人17.2万人,登记在册的残疾人12.3万人,其中:农业户口4万人,非农业户口8.3万人。6.3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6万人纳入养老统筹;1.5万人纳入职工医疗保险;5.4万人纳入城镇医疗保险;3.3万人纳入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1.3万人有保障性房屋,6.7万人有非保障性房屋。

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残疾人工作力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全市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还处在较低水平。我市残疾人贫困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低。残疾人中小学文化程度3.8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1.4%;初中文化程度6.5万人,占残疾人的总数52.5%;文盲1.1万人,占残疾人的总数8.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到8千人,占残疾人的总数6.5%。加之农村牧区信息不灵,交通不便,生产、生活受到很大限制。二是劳动能力差。残疾人中无劳动能力的10.6万人,占残疾人的总数88.8%,大部分是靠救助生活,即使有劳动能力也只能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缺少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弱;三是返贫现象严重。由于二次伤害造成残疾不断加重和因病无能力治疗康复造成返贫现象严重;四是社会助残仍没有形成合力。由于贫困残疾人较多加之全社会没有形成助残的氛围,旗市区财力不足,项目资金不到位,政策落实难以实现等。

二、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建议及对策

呼伦贝尔市委提出“共享繁荣”的发展目标是让全市各族群众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应该得到更多关爱、救助、扶持。是需要“拿出更多精力,更多‘真金白银’”惠及的群体。早日让残疾人与呼伦贝尔市健全人一同步入小康社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任务。

全市残疾人工作要以保障残疾人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社区康复建设为龙头,以就业扶贫攻坚为目标,改革创新残疾人用品采购,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队伍,抓好素质,抓好制度建设,以高昂工作态度,以踏实工作业绩,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 以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及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为契机,实现惠及残疾人更多项目落地。

我们要以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及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为契机,抓好项目的争跑落地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详细研究政策,找准切入点,对项目前期准备,中期争跑,后期服务应拿出详实的计划,确定专人负责,专项管理,加大工作力度。让更多惠及残疾人项目落户于呼伦贝尔市。

(二)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实现残疾人早日脱贫。

一是进一步加强康复工作。以社区康复建设为龙头,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康复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人才的培养,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全面加强“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康复重点工作,发挥康复示范社区辐射、引领、典型作用,推广全市康复示范社区工作经验交流观摩会的做法,强化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功能,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是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全社会重视残疾人就业,各部门创造条件为残疾人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育和扶持残疾人就业扶贫孵化基地的建设,在建立15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和数量;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从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对已经就业的残疾人进行跟踪服务,确保残疾人就业的稳定性;加大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力度,合理安排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实现“就业一个人,解救一个家庭,幸福一群人,影响一片人”的目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我们要从解决民生问题出发,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切实纳入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体系之中,重点推进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低保、医疗保险等做到应保尽保,养老统筹做到特殊政策特惠对待,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国家普惠加特惠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关键,也是党和政府与残疾人心连心,情交融的坚实基础。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基层组织的特殊优势,积极主动为残疾人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明确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任务目标,健全“三级网络”建设,配备专兼职委员,提高业务素质,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设施,解决并逐步提高工资报酬,更好地发挥残疾人基层组织专兼职委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三)以城镇化建设为中心,实现残疾人共享公共设施服务。

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提出要大力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要以中心城市带动辐射农牧林城镇,推动农牧林群众向城镇转移,完善城镇化政策措施,更好地解决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这些目标的确定为我们残疾人共享公共设施服务带来了难得机遇和福音。为此,一要借城镇化发展,做好社区康复服务指导站的建设。要以整合资源与重点投入相结合,分期分批建设好康复服务指导站,让更多社区居民和残疾人一同共享康复服务。二是借城镇化发展,做好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托养机构分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我们要以项目拉动、政府配套、市场运作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托养服务。重点对智力、精神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心理咨询等综合性服务,积极发展居家托养服务。三是借城镇化发展,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要积极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到全市的安居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规划中,将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房范围,并在选房和无障碍改造上充分考虑残疾人出行和使用方便,给予特殊照顾和帮助。四是借城镇化发展,做好无障碍改造和建设。规范创建无障碍建设的标准,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完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公共停车区要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电视台要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机场、车站、图书馆、博物馆、大型市场(超市)、公园、影剧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和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四)以文化体育建设为动力,实现残疾人素质全面提高。

一是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积极倡导残疾人发扬乐观进取精神,鼓励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推动文明城镇的建设。三是积极倡导残疾人参与社会各项活动,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等创造性的劳动。四是积极培育和选树各类残疾人先进典型,以典型引导残疾人克服自身自卑和心理障碍,参加文化、体育、技能等培训,让残疾人在德、智、育、体、技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有尊严的人。

(五)以“十个全覆盖”为目标,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

自治区在农区牧区实现“十个全覆盖”工程是一次难得机会,我们将残疾人工作同步纳入市政府整体规划、同步纳入实现“十个全覆盖”计划,同步纳入目标考核机制,同步纳入各部门工作职责。从民生保障角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残疾人生存放在首位。对残疾人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工作与“十个全覆盖”工程结合起来,特别按照普惠加特惠、重点保障和特别扶持、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临时救济、社会帮扶和慈善互助为补充,建立覆盖全市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从优化助残环境角度出发,坚持载体创新,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我市以爱心助残暖人心,优化服务促和谐为立足点,实现残疾人维权服务、文体服务、环境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载体,提高服务水平,使广大残疾人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从夯实管理平台角度出发,坚持优势带动,打造残疾人事业发展坚实基础。一是工作网络要健全。残工委组织不断完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市残联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发挥部门优势共建残疾人事业。五大残疾人专门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显现;街道、镇残联组织得到巩固,兼职残联理事长作用发挥明显,残联专干工作实力得到增强,嘎查(村)、社区残协基础夯实,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公共服务要全面。整合资源,实现残疾人公共服务“网络化”。全方位满足残疾人公共服务需求。嘎查(村)、社区针对残疾人群体特殊化、类别化、多样化服务特点,整合各类政府资源,依托嘎查(村)、社区党委、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平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一站式”平台,旗市区残疾人就业和综合服务中心及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平台,三层网络建设让残疾人真正享受到全方位、多元化、人道主义的服务。三是社会环境要文明。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依托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使人道主义得到弘扬,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残疾人自强和志愿者助残活动广泛开展,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社会环境的改善,广大残疾人把党和政府、社会的关心变成动力,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对涌现出富有时代精神的残疾人自强模范、爱心大使、残疾人康复明星、创业之星自强模范,大力宣传。让一批经过培养和锻炼走上各行各业的典型残疾人代表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主体,发挥他们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