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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残联深入基层考核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

 

2011年11月8日-19日,呼伦贝尔市残联以党组书记、理事长刘玉兰为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调研组根据年初同各旗市区残联理事长签订的2011年度《呼伦贝尔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责任书》制订的细则和内容,深入全市各旗市区对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指导。 考核组实地查看和了解了各旗市区、乡镇(办)、社区(村、嘎查)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档案资料。 每到一地,刘玉兰理事长都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沟通,协调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处理和解决。尤其对工作基础薄弱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出要把残联组织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从组织机构建设、人员编制、服务质量上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特别是要把基层残联的组织网络建设真正的落到实处.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街道、社区和乡镇专职委员要全部纳入公益岗位,嘎查(村)残协专职委员工作补贴要列入财政预算。 刘玉兰理事长在考核中还强调,基层残疾人组织尤其是社区(村、嘎查)的残疾人组织和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需求的组织保障,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石。残疾人生活在基层,他们的需求也在基层,为残疾人服务需要靠基层去做。只有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和协会全部建立健全了,发挥作用了,才能把党和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实到残疾人身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残疾人在基本生产、生活、康复、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共享繁荣,共同步入小康生活的奋斗目标。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规范机构,健全组织,推动了基层残疾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残联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愿望和需求,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直接便利的服务,对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工作上的差距,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扎实,各地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二是基层力量比较薄弱,设施简陋,人员匮乏;三是一些地区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不够规范,职能作用是一些地区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不够规范,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教育、维权等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因而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待遇,业务综合能力和水平,是推动残联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