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编制职数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方案备案通知书》(2025年第15号)批准,现面向呼伦贝尔市直、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先、人岗相适、双向选择以及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时充实队伍力量,为推动新时代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干部队伍保障。
二、比选人数及岗位
呼伦贝尔市残联会属事业单位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管理岗)1名。比选岗位详见《呼伦贝尔市残联会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为呼伦贝尔市直、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呼伦贝尔市直、各旗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比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需求表》所需的各项资格条件。
(7)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列编工作经历。
(8)具有2年及以上副科级实职岗位工作经历。
(9)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功底,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筹备文体活动、独立撰写文稿等相关工作经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需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对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需要在苏木乡镇工作满3年,对人才引进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最低服务期限按3年掌握。
6.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9.处于竞争性比选、公开选聘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市残联机关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将竞争性比选信息向社会发布。
(二)个人报名
1.通过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00至7月6日17:00(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3.根据真实情况填写《呼伦贝尔市残联会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报名时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及近三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及近三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5)首次进入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的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6)所在单位编制证首页和本人所占编制情况页复印件。
(7)工作单位出具的函头加盖公章的能够证明《报名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
(8)《报名表》所附近期照片电子版(近期免冠、蓝色渐变,JPG格式,30KB以下)。
复印材料需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
5.上述材料需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以“现单位+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建立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市残联办公室按岗位资格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反馈给报名者本人。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竞争性比选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竞争性比选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比选资格。
3.纸质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需在2025年7月6日17:00前(以北京时间为准)送至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B区一楼11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纸质版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考试
此次竞争性比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需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时,岗位比选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2.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素养、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等待通知领取准考证。笔试需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参加笔试人员范围内公布。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以进入面试人数与比选人数3: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如自行放弃,可在比例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纸质版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内公布。
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七、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比选计划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考察环节出现不适宜岗位的情形,将进行递补考察。
呼伦贝尔市残联办公室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征询廉政意见、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及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和社会征信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岗位试用期及办理手续
(一)公示
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将考察合格人员在呼伦贝尔市残联和考察合格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岗位试用期及办理手续
设置3个月岗位试用期,由呼伦贝尔市残联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履职能力考察。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及相关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办理调动和聘用等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取消拟聘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
(一)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贯彻公开、择优原则,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
(二)报名人员需全面、如实、及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比选人员放弃参加比选资格。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残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0-8217269
监督电话:0470-811241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呼伦贝尔市残联会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呼伦贝尔市残联会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