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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近日,由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苏和为组长、市人大内司委主任李海春为副组长的人大执法检查组就呼伦贝尔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内蒙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整改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全市14个旗市区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就业企业、城市无障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深入贫困残疾人家庭查看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查看了当地政府出台惠残政策及落实情况;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配套经费落实及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 检查组还与残疾人朋友召开座谈会,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询问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情况,了解残疾人的困难与疾苦,并征求和倾听残疾人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的需求和建议。 在汇报会和反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整改的情况汇报,对全市残疾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切实把残疾人事业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在依法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初步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政府职能部门能够有效发挥服务、统筹、协调职能,使残疾人生活有保障,权益得到维护。 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程度;各级政府要用足、用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的投入,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就业、自谋职业、创业,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要培养和树立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带头致富的典型和身残志坚的残疾人优秀代表。 检查组对全市《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本次执法检查针对2005年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整改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