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鄂伦春旗残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本办法是内蒙古自治区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加强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结合自治区实际而制定的。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制定实施办法的意图,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把学习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把党的纪律刻印在每个党员干部的心里,把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