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准确掌握2011年度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根河市残联开展了201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本次年审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以根政残工委(2012)1号下发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到市残联进行年审。
市残联根据各用人单位提供的残疾职工残疾人证,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保手续,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2011年12月各用人单位的工资底册等资料认真核定残疾职工安置情况。严格区分工伤致残和运动致残人员,对达不到规定安排比例的单位核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地税局征收。
此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准确详实的掌握了残疾职工按比例就业情况,为征收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供了准确依据,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