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残联联合市卫生局出台了《满洲里市残疾人医疗优惠办法》,针对贫困残疾人医疗困难制定了有效的救助措施。
此优惠办法提出:市残联依据低保证和残疾人证发放《贫困残疾人医疗优惠证》。残疾人本人凭此证在定点医院就诊,各种检查费减免50%;贫困残疾人做长期康复治疗(连续一个月以上),电子器械使用费优惠50%;贫困残疾人患有医疗保险认可的重大疾病,在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减免额度不超过一万元。
针对0—6岁儿童的优惠:市卫生局在册的有妇产资格的医疗机构,对新出生残疾儿童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医疗机构与各级残联要密切联系,及时将新出生残疾儿童登记在册,便于跟踪服务;试点医疗机构,针对0—6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参照贫困残疾人待遇,检查费实行50%的优惠;结合残联系统开展的0—6岁听力缺失、肢体残障的儿童抢救性项目,在市医疗技术可能的范围内,对符合项目扶助的残疾儿童免收初诊费。
此优惠政策必将给广大残疾人带来切实利益。为尽快实施、受益于残疾人,市残联在各社区开展了宣传工作,同时着手办理《贫困残疾人医疗优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