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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积极关注未成年残疾人乞讨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

        近期,未成年人乞讨问题,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鄂伦春旗残疾联合会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残疾人的健康成长。
        为贯彻落实《关于关注未成年残疾人乞讨问题维护未成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通知》(内残联办通[2011]6号)文件精神,鄂伦春旗残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此项工作的领导,围绕做好关注未成年残疾人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对此项工作明确进行了分工部署,并要求各部门加强此项工作的配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有力保障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
通过广播、电视、鄂伦春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使全社会增强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重点加强对未成年残疾人监护人和周围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现代文明残疾人观,使其摒弃不良风俗、转变落后观念。
        鄂伦春旗残联通过全旗7个乡镇,82个行政村,31个社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对本辖区内的未成年残疾人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我旗有外出乞讨未成年残疾人,也没有外来乞讨未成年残疾人。同时利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等多种渠道,积极预防本地区未成年残疾人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等情况的发生,一经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等政府主管部门,配合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残疾人乞讨的违法犯罪活动,解救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未成年残疾人。
        积极开展就业前的职业教育培训。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未成年残疾人在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困难,使未成年残疾人切实得到医疗康复、基本生活、学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