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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卫生中心荣获“呼伦贝尔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被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2011年度文明单位标兵光荣称号,这是该院首度获此殊荣。
创建文明单位,是提升医院形象、改善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现实要求。2009年新班子组建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医院各项工作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之中。
着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医院,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注重医院文化建设,提炼出“尊重、理解、诚信、平等、宽容、和谐”之院训和“自强不息、创新奉献、精医厚德、关爱心灵”之医院精神,创作出院歌《在心灵的田野里播种希望》,创办了《呼伦贝尔心理卫生报》、“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服务网站”;有效开展“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建立呼伦贝尔地区精神卫生疾病防治网络;陆续开展了“五讲五比” (讲爱岗敬业,比职业素质;讲工作效率,比专业水平;讲大胆创新,比技术攻关;讲团结互助,比诚信友善;讲文明礼貌,比服务优质)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人民群众健康卫士”主题实践活动及创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等活动。医务人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基本上内化为一种素养,外化为对患者和社会高质量的服务。医疗质量持续提高截止2011年末,床位使用率更达190%,好转治愈率98%以上。
在获得荣誉的同时,院党政班子和全院职工更加明确了下一阶段文明创建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医疗护理工作水平,为和谐呼伦贝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