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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残联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

 

5月28日,扎兰屯市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周一学习日时间,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
在学习会上,残联理事长徐国华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并对《实施办法》中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结合我市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围绕残疾人工作中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纠纷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探讨。
通过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扎兰屯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对《残疾人保障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下一步工作中,扎兰屯市残联还要深入到基层残疾人组织中去,对《实施办法》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