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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问答
信息员:  来源: 日期:2026/4/15 16:03:52 人气:28                             加入收藏 

一、补贴对象(申领条件)

问:哪些机构可以申请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

答: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面向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的相关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一是机构类型为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二是依法取得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在人社部门和残联进行登记备案;

三是推荐的残疾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一年以上;

四是用人单位或机构已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发放的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公布的当年标准为准)

问:哪些情形不能申请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

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

一是未取得人社部门相关资质、未在人社部门和残联完成登记备案的机构;

二是推荐的残疾人未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稳定就业未满一年;

三是未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发放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是同一残疾人在同一时期被多个机构重复申报补贴;五是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机构。

二、补贴标准

问: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

答: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按推荐成功安置的残疾人人数核算,实行一次性奖励,每推荐安置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奖励500元。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可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等其他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叠加享受。

计算公式:年度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总额=推荐成功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人数×500元/人;

示例:某机构全年成功推荐12名残疾人达标就业,年度补贴总额=12人×500元/人=6000元。

三、申请程序

问: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时间、渠道是什么?逾期有什么后果?

答:实行线下现场申报,按年度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渠道:持规定申报材料,到负责审核本机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事宜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2. 申报时间:每年7月底前,申报上一年度的补贴。

3. 逾期后果:机构因自身原因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补贴资格,不予补报。

4. 审核拨付:同级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自治区残联通过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渠道,对各盟市给予适当补助。

四、申请材料

问:申请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需备齐以下全部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具体要求如下:1. 申报单位填报完整的《内蒙古自治区推荐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2. 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需确保在有效期内);3. 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合同期限需满一年及以上);4. 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需体现缴费期限满一年及以上);5. 残疾人每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6. 推荐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需明确双方服务关系及推荐就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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