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内财税规[2021]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残联发[2024]20号) 精神,现将2024年审核2023年度社会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 《2024年审核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0日
监督电话:0470-2919625
2025年1月10日
2024年审核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本级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