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内财税规[2021]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残联发[2024]2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25]13号) 精神,现将2025年审核2024年度社会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 《2025年审核2024年度呼伦贝尔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
监督电话:0470-3906457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