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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呼伦贝尔残联》刊物、成立编委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恢复《呼伦贝尔残联》刊物、成立

编委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呼残联[2011]14号 

 

各旗市区残联、大企业局残联、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特教中心:

2011年是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为更好地实现与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的物质文化成果,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做好连接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倾听广大残疾人的心声;让各级残联充分地展示工作、交流经验,呼伦贝尔市残联决定从2011年起恢复《呼伦贝尔残联》刊物,现将成立编委会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编委会

总 编:刘玉兰

副总编:奇 进、刘玉庆、靳丽华(执行)

主 编:郭 虹

委 员:白桂兰

    王丽君

    成子良

    郗海鹏

    王晓君

    晋甄鸿

杨淑英

    郑秀波

    王桂英

      孙秀鹃

      赵 斌

      卜庆军

      曹明飞

      刘晓园

       那 清

      韩晓东

      陈 顺

      乌日图那顺

阿拉坦巴根

梁宝贵(听力)

鄂晓东(视力)

敖继红(肢体)

李云峰(亲友)

丁 宇

李 丽

二、新闻联络员

为切实办好《呼伦贝尔残联》,树立品牌形象,开发系统和社会资源,将人道主义和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触角深入到全社会的各个层面,请各地残联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新闻联络员,以便做好文稿的协调和落实工作(请于1月31日前将新闻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电话报至市残联宣文部)。

三、栏目刊登范围

《呼伦贝尔残联》将以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喉舌作用,紧扣残联工作重点为主,以实用性和可看性为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报道残疾人事业发展动态;介绍我市残疾人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传播各种知识和信息;就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刊登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创作的优秀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期刊栏目如下:

(一)卷首语:要求短小精悍,以小见大,体现人性化的关怀,以突出主题,可自创也可转载;

(二)专题报道栏目:宣传和报道市本级领导讲话和工作动态;

(三)要闻栏目:宣传和报道国家、自治区工作动态和时事;

(四)工作动态栏目:宣传市本级各项业务工作;

(五)特邀专刊栏目:刊登有关宣传残疾人事业方面的个人论文和专稿;

(六)政策法规栏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七)地方动态栏目:宣传各地残联系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八)自强风采栏目:刊登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创作的优秀文学作品和音乐、书画等艺术作品。

四、报送日期

《呼伦贝尔残联》为月期刊,各旗市区残联、大企业局残联、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特殊教育中心请于每月15日前准时将稿件报于市残联宣文部,联系电话:8217247、8217285; 传真:8217248; 邮箱:goho133@163.com。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