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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全市优秀残疾人文艺人才和作品的通知

 

关于报送全市优秀残疾人文艺人才

和作品的通知 

 

 呼残联[2011]58号

 

 

各旗市区残联、市特教中心、岭东特教学校:

为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我市广大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调动广大残疾人和文化工作者参与特殊艺术创作和演出的积极性,发掘一批有特殊艺术才华的后备人才,展示我市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才华和近年来残疾人文化事业取得的成就,推动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开展,市残联近期将成立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艺术团,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和残疾人书法、绘画、工艺品展。

各旗市区残联和特教学校要组织人员和力量,编创作品积极参加市残联即将举办的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作品和艺术人才选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上报优秀残疾人文艺节目和残疾人文艺人才

1、节目内容和形式。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各地要最大程度地挖掘残疾人演员的特殊表演才华,选拔优秀表演人才和节目加入市残疾人艺术团,参加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

2、参演对象。

本市范围内的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智力残疾人均可参加本届汇演。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参演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参与;戏剧小品类节目中确需健全人协助表演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节目参演人员的50%。。

3、艺术团人员选拔标准

选拔对象主要面向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人,在声乐、器乐、舞蹈、小品、杂技、魔术以及其他各类特殊才艺突出的残疾人,且要具有较强组织纪律性,能按时按要求参加艺术团各项演出活动。年龄偏大、重度、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4、报送要求。

以各旗市区为单位,每单位上报节目不得少于4个,并将所参选作品制作成光盘。届时市残联将根据演出要求对所报节目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参加全市文艺汇演的人员和节目。各地请准时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参选作品统一送至市残联宣文部。

二、送选优秀艺术创作作品

1、作品内容和形式。

各地要在本地范围内征集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残疾人艺术作品,统一报送市残联评选参展。其中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水墨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装裱后送选;书法作品包括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和篆刻,装裱后送选;摄影作品包括彩色和黑白照片,一律放大至16寸,装裱后送选;民间艺术类作品也在送选作品范围内。

2、送选要求。

每个地区组织送选的书法、绘画、摄影和民间艺术类作品不少于5件,同一作者或集体创作的送选作品不得多于3件。要将参赛作者和作品情况以文字形式进行说明。参选作品和文字说明要准时于2011年5月30日前送至市残联宣文部。待展览结束后由各地统一领回交还作者。

各旗市区残联和特教中心、学校要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度重视此次汇演和汇展工作,集思广益,精益求精,打造出一批立意新颖、定位准确、表演出色的艺术精品节目,推动全市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附件:1、呼伦贝尔市残疾人文艺汇演节目报名;

2、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艺术团演员选拔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