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2013年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增强各旗市区残联上报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宣传我市残疾人工作动态,现就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及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送的重点内容 (一)有关残联中心工作的重大信息。要密切跟踪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项目等多渠道、多角度捕捉如何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整理报送。 (二)报送调研文章。除了及时报送动态信息以外,要加强工作调研文章的采写,每个月至少要报送1篇调研信息。对有影响的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要随时报送。 (三)报送残疾人自强自立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主要事迹及图片。 二、报送信息的要求 (一)报送信息稿件类别 上报稿件的类别包括:新闻、文学与艺术作品、论文等文章。新闻包括消息、通讯、专访、特写等;文学与艺术作品包括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摄影、美术、书法等;论文类文章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工作研究等。 稿件等级:A类: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工作研究;B类:文书与艺术作品;C类:新闻。 (二)报送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 1、国家级 中央、国务院机关刊物、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残联《残疾人工作通讯》、《中国残疾人》、《三月风》、《残疾人研究》、中国残联网站。 2、自治区级 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等省级媒体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刊物、政府网站、内蒙古新闻网、自治区《残联通讯》、自治区残联网站。 3、市级 呼伦贝尔市电视台、呼伦贝尔市人民广播电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市政府门户网站、呼伦贝尔市残联网站。 (三)信息宣传稿件报送数量。各旗市区残联每周必须向中国残联-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已下发呼残联函【2013】6号文件明确要求)、自治区残联及呼伦贝尔市残联信息报送系统报送1条信息。已申请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旗市区,请填写《信息工作人员名单》内的选项。 (四)保证信息质量。要高度重视报送信息的质量,切实提高信息的文字编辑质量,上传信息做到标题简明、主题鲜明、条理清晰、内容言简意赅,一目了然。 (五)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需具有敏锐、强烈的时效意识。本单位的重要工作、重要措施、重要数据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不能滞后于媒体宣传。 (六)做好信息报送统计。自6月1日起,各地每月30日前将本月向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报送信息数量及采用情况,填写《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稿情况统计表》报市残联宣文部。市残联每季度对各地的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七)信息报送工作已经纳入《2013年度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目标考核标准》,年底将按各地信息工作报送质量、数量和范围进行考评。 三、加强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管理 (一)及时进行数据更新。要实现定期更新与实时更新相结合,多种形式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时效性;要实现残疾人证办理与即时信息录入相结合,对死亡人员及时上报市残联清理注销,对残疾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模式。 (二)专人负责本地数据库维护。要实现数据库工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如有岗位变动,应做到新负责同志岗位培训到位,责任明确、交接清晰,应将岗位变动情况报市残联宣文部备案。 四、做好本旗市区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各地要加强本旗市区残联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每月30日前填写《旗市区残联网站内容更新进度表》将当地网站的更新情况报市残联宣文部。 五、加强信息管理 (一)制定信息发言人制度。旗市区残联、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确定信息发言人,明确发言人制度。 (二)明确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各旗市区残联要建立由理事长主抓,分管副理事长具体负责的信息审核报送工作制度,尤其重大事件的信息必须由理事长审核签字。 (三)指定信息人员进行信息报送。各旗市区要指定1-2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按中国残联和市残联要求进行报送系统用户名的申请与注册。 (四)为加强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基础数据库残疾人信息的保密性,请各地将使用本系统人员填入《旗市区残联在职工作人员名单》,市残联将对残疾人信息查询系统的用户名进行清理核实。 (五)各地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旗市区残联在职工作人员名单》和《信息工作人员名单》一并报市残联宣文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建梁;联系电话:0470-8217446;电子邮箱:hlbeclxwb163.com 附件:1、旗市区残联在职工作人员名单 2、信息工作人员名单 3、旗市区残联网站内容更新进度表 4、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稿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