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市残联党组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积极作用,现就市残联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组和党组书记交办的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党组会议研究制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工作落实;负责组织制定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和制度措施,及时向书记报告工作和有关情况。
二、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推进残联党组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有效落实;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认真落实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点制度,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
三、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责任担当,配合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充分履行好监督责任;主动了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引导,进行谈心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定期向党组书记以及市纪委派驻市残联纪检组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查处机关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在党组和市纪委的领导下严肃查处残联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向党组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积极办理市纪委下发的违纪线索。
五、抓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组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风清气正;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加强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争取早日融入正常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