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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助建房标准


         根据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资助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资助建房标准应为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等偏下水平,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对于一户家庭成员较多、依靠亲属资助程度较大的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户,按照国家小康指标体系的要求,人均住房面积不应超过1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