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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对扎兰屯市无障碍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完善城市功能   提升城市品味

——对扎兰屯市无障碍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扎兰屯市残联理事长 徐国华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是社会进步和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无障碍主要包括以下设施:坡道、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装置、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无障碍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其他便于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使用的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需要政府统一领导规划、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为了规范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12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无障碍环境建设。

一、扎兰屯市城市无障碍建设现状

我市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来,我市重点从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城市公园、交通设施、小区配套、宾馆院校及特殊设施等一系列硬件建设上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完善。2011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四部委验收,获得“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称号。

1、普及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我市主要干道新增盲道23836延长米、缘石坡道188处,我市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对城区主干道行道板进行了改造,其中人行道、盲道、绿化和景观灯的建设均全面提质,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提升了城市道路的实用性。中央街百兴商城红绿灯管制路口安装了语音过街信号提示装置,突出了人性化理念,提升了道路建设的品味。

2、规范执行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新建行政服务中心、火车站、广场、吊桥公园、客运站等大型公共综合设施均进行了无障碍改造,设有坡道和盲道等,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中蒙医院无障碍设施配套相对完善。银行、邮政、电信、移动公司的主要营业网点按照无障碍要求进行了改造,设置了出入口坡道、低位服务台和无障碍标志。

3、积极实施校园无障碍改造。扎兰屯市有中小学校31所,公办幼儿园21所,按照无障碍建设要求,有60%以上的学校进行了无障碍改造。

4、不断延伸居民小区无障碍建设。近几年来,我市在大力解决城区小街小巷、老旧社区道路、路灯、排水等设施陈旧问题的同时,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居民小区、社区服务网点也逐步加以改造,使无障碍设施建设延伸到社区和住户。其中青松社区残疾人居住较为集中,有各类残疾人359人,我市重点对社区办公场所和社区整体无障碍环境进行了改造,设立了无障碍通道,对各单元楼门前台阶进行了坡化处理,保证了残疾人、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出行方便,着力打造无障碍社区。同时,还对17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无障碍改造,根据残疾人需求安装低位灶台、低位洗手池、浴凳、卫生间蹲改坐、床头和走廊的扶手、闪光(音乐)门铃、提示器、坡道,为这些残疾人生活和出行提供了极大方便。

5、努力完善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水平。我市在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市福利院、养老院、新建老干部活动中心等机构设计时,考虑到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的特殊性,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较为完善。

    二、我市无障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中取得了重要成效,但也不能忽视此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过对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发现现有的建筑物、道路等设施中相当一部分没有无障碍设施,就连最近三年之内新建成的建筑中,无障碍设施建设也不完善,部分服务部门、窗口行业缺少无障碍设施,不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办理业务,有的学校缺少必要的无障碍设施,没有对出入口进行坡化处理。
    产生以上问题的具体原因是:
  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的资金投入不足;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三、对扎兰屯市城市无障碍建设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形成社会合力。建设无障碍设施是“全国无障碍建设试点城市”的具体要求。建议成立扎兰屯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其领导职能和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统筹全市无障碍建设的规划、审批、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完好率和使用率。各部门和全社会要强化以人为本意识,从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正、加快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无障碍意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2、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强化新老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准是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关键。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必要的责任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设计关、审批关、施工关、监管关和验收关。从现在开始,对我市新老城区规划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按《规范》标准要求,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进行设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违反和不执行《规范》设计要求的行为要加强监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避免项目建成后再进行无障碍改造,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3、加大对已建设施和建筑的无障碍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无障碍设施的水平。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重点抓好现有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商场等主要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小区、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的无障碍改造,改造工作不能推诿扯皮,偷工减料,要遵循标准,保证质量。

4、加大有关执法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任意破坏、非法挤占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委员检查监督职能,以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运行。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无障碍环境的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尊重、关心、扶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的良好风尚,引导全社会养成关注、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爱护、维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