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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查调查结果,全市有各族各类残疾人17.2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39%。目前,全市实际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74890人,其中:视力残疾人7272人、听力残疾人5383人、言语残疾人1574人、肢体残疾人46874人、智力残疾人6121人、精神残疾人4680人、多重残疾人2986人。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平等公民,残疾人事业是我市实现“美丽发展、争进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残联组织和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多项惠残政策、实施有效帮扶措施,我市残疾人生存状况极大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从整体来看全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是“短板”,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 (一)认识不适应新形势。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把握得不准。残疾人奔小康,补短板是硬任务,保基本是硬指标。完成了补短板、保基本的任务,不一定是全面小康;而没有完成补短板、保基本的任务,一定不是全面小康。 (二)观念不适应新思路。一些地区和部门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更新,没有很好地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全面落实残疾人法规政策。残疾人工作要始终贯彻落实好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常态下可持续健康发展不能只依靠残联自身的力量,要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互补,借力发展,实现共赢。 (三)队伍不适应新任务。各级残联工作力量不足,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短缺,干部总体流动慢、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工作效率不高。残疾人基层组织职能发挥不够,经费无渠道,人员待遇不高,档案不全。 (四)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新发展。表现为“四低四难”。“四低”:一是社会地位低。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亲友数量相对比较少。二是家庭收入低。据统计,全市城镇残疾人28960人,农村残疾人45930人,纳入低保的残疾人19234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5.7%。三是文化层次低。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机会少,针对残疾人不同需求的文化活动少,特别是农村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比较落后。全市还有个别适龄残疾儿童因残疾程度较重、家庭生活困难、交通不便等原因未能入学。四是保障标准低。社会保障标准不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低、覆盖面不大,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四难”:一是就业难。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等政策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落实,残疾人就业渠道和方式还比较单一,全市没有就业的残疾人40868人。二是康复难。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量较大,但得到康复服务的比例较低,全市2.1万重度残疾人中的重度孤独症、精神残疾人更是无力康复。三是出行难。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全,总体水平不高,且一些现有的无障碍设施被占用,尤其是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展缓慢,匹配资金落实不到位;辅具适配需求量大,得到个性化适配的还不多;免费乘坐公交车在我市得不到很好落实,残疾人代步驾车考证困难。四是增收难。适合残疾人从事的产业少,见效快的扶贫项目少,掌握实用技术的残疾人不多。 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残疾人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势群体,是政府兜底的主要对象,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和难点。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时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我们一定要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历史性任务完成好”。因此,我们要以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快推进落实我市《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让残疾人过上普遍享有社会保障、普遍享有康复服务、普遍享有辅助器具适配、普遍享有托养服务和有房住、有医就、有人管、有尊严的“四普遍”“四个有”生活。 (二)形成合力,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残疾人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关系方方面面,单靠残联一家的力量根本无法完成。需要凝聚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和残联自身 “四种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坚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托相关行业机构、技术,整合各种资源,鼓励扶持民营机构”的工作思路,形成合力,提升残疾人事业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探求创新,推动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要坚持理念创新,努力实现由残联主办残疾人工作向由残联通过政策杠杆撬动行政、社会和市场力量形成残疾人工作合力的转型,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坚持保障创新,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残疾人民生福利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坚持服务创新,通过整合和配置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进一步加大购买残疾人社会服务的力度,鼓励和引导民营机构进入残疾人服务领域,建立“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的运营机制,推动残疾人事业和产业并重发展。(发言人单位及职务:市政协委员,呼伦贝尔市残联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