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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实施方案

 

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2011年第13次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实施方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爱、支持下,“十一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实际,提出了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体、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的指导原则。“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主要目标:一是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二是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四是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五是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六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明确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任务要紧紧围绕“两个体系”建设,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为核心,对“十二五”时期残疾人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服务建设工作都作出了全面部署。 自治区政府从今年开始实施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一、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重点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提高保障水平,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二、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资助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在最佳康复期及时得到医疗和康复训练,力求达到最佳康复效果;三、实施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国家西部地区特殊学校建设规划,完善特校布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办学质量。加大对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保证其完成学业;四、实施残疾人就业扶贫工程,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和适用技术培训,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提高就业率。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建立扶贫基地,增加残疾人收入;五、实施推进托养服务工程,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形成集中托养与居家托养各种形式的服务网络,重点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残疾人开展生活照料、职业康复、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高参与社会能力和生活质量。 “五项工程”是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内容的具体体现。实施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高,是我区历史上投入最大、惠及残疾人最多的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实施五项工程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必须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注重落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残疾人身上;必须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五项工程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五项工程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更多地惠及残疾人。通过实施五项工程,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