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
发展纲要执行情况总结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实施以来,在自治区残联的指导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新的发展,确保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纳入规划
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都要将残疾人事业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并将残疾人工程项目列入民生工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残疾人工作条件。《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残疾人教育、就业等工作的目标;2008、2009、201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分别提出“聋生入学率达到100%,智障儿童入学率达到80%”、“做好残疾人康复、保障和‘全国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做好残疾人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国无障碍城市’验收工作”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在研究制定《呼伦贝尔市“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规划纲要》时,专门征求了残联的意见,对发展残疾人事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我市近几年的申请中央投资建议计划中,都要列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补贴经费项目;《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这一专项规划,对残疾人事业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措施方案;对于每年的残疾人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市委、市政府都给予了全面的支持。此外,各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划、计划时,也都根据各自的职责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其中。
这一系列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制定政策
(一)制定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残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数易其稿起草了我市实施中央7号、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精神的意见草案,并深入讨论,广泛征求基层残联和残工委部门的意见,向市委市政府提交。2009年3月,《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呼党发[2009]4号)印发执行,是全区第二家制定实施意见的盟市。“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坚持实施“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扶助政策措施,按照普惠与特惠、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需要,既坚持了原则性,又强化了可操作性,注重切实解决残疾人工作的现实问题和残疾人的实际困难,能够使更多的残疾人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制定配套政策
市残联将2009年、2010年分别确定为“落实政策年”和“落实政策抓实年”,为了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中央7号”、“自治区党委6号”和“市委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市还逐步制定印发了部分相关文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为做好“全国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呼伦贝尔市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残联与组织部、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村、嘎查、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的通知》,市残联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紧急通知》;为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实康复工作经费,市残联与市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为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市残联与市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民委、扶贫办、农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此外,早在“十一五”初期为促进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就印发了《关于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各项配套文件的出台,有力的促进了残疾人法规政策的落实执行,推动了残疾人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基层制定落实意见
按照普惠与特惠、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需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市13个旗市区都制定了当地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或办法,由党委、政府印发执行,我市是全区第一个旗县级全部完成实施意见的盟市。阿荣旗在旗委、旗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旗委办、旗政府办又印发了《阿荣旗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满洲里市政府办印发了《满洲里市残疾人优惠扶助补充办法》,对残疾人有关具体政策进行了补充规定。
(四)进行督促检查
为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印发文件,就开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2009年12月,由市人大有关领导、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残联负责同志组成的“呼伦贝尔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检查组”深入到13个旗市区进行督促检查,今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向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各旗市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对残疾人工作的关注。
三、康复工作
(一)出台促进康复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市残联会同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了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实施细则(试行)》;与卫生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实施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确定三家定点医院开展此项工作;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培训实施方案》,提出了对各旗市区,各乡镇、苏木、街道办,各社区、村、嘎查上岗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进行培训的任务;协调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旗市区按照覆盖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落实康复工作经费。
(二)加强康复业务培训
为执行康复工作培训方案,提高基层康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2009年市残联举办了一期康复业务培训班,对13各旗市区残联机关的26名康复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康复理论、业务知识、台账录入等。
2010年3月,我市举办了为期4天的“第一期全市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残联康复部主任就康复工作政策性法规、康复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方法、档案填写等方面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全市253名乡镇级残联康复工作人员和基层残协康复协调员参加了培训。这是市残联成立以来我市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残疾人工作业务培训。
(三)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经市编委批准,市残疾人就业康复服务中心增挂了“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牌子,规范了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
在上级部门和市政府的支持下,投资210万元的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成,设立残联康复门诊部、残疾人就业康复服务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该中心的建成使市残联成立以来第一次拥有了一个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平台。
至目前全市在旗市级以上医院建立14个康复科,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建立46个康复室,在嘎查村卫生室建立240个康复所,全市康复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四)康复业务完成情况
1、白内障复明
“十一五”期间市残联与市卫生局、各医院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白内障复明活动,如:“百人复明”、“健康快车”、“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爱心永恒、启明行动”、“视觉第一南北光明接力”、“救助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等,五年内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197例,完成任务数的111.6%,其中免费实施手术1945例,减免费用近600万元。
2、低视力康复
市低视力康复中心在“十一五”期间每年都要深入各旗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为学生们进行免费视力检查,累计为353名视力低下的学生配戴助视器,完成任务数的144.08%。
3、聋儿康复
完成聋儿机构训练及家长培训415名,完成任务数的101.2%。2006年-2008年实施“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贫困聋儿救助项目”,连续三年为我市30名贫困聋儿进行救助,无偿提供助听器60台,支出训练经费64000元。2009、2010年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患者的筛查工作,我市已筛查出7岁以下聋儿14名,已有2名聋儿成功实施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
完成机构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及家长培训246名,完成任务数的100.4%。2009年开始阿荣旗岭东特教学校承担自治区“抢救性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有20名6岁以下的智残儿童接受康复训练。
5、精神病防治康复
2006年是“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实施的第二年,牙克石市作为实施救助项目的地区,每年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投药,连续三年。2008年第二期“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落实到扎兰屯市,将连续四年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投药,使60人次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
6、肢体残疾儿童康复
2006、2007年“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免费肢体矫治手术项目”连续两年在我市实施,共有48名患者受益。
7、辅助器具供应
“十一五”期间“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免费发放残疾人用品用具项目”为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1225件,完成任务数的111.4%。“曹仲值基金会”为残疾人捐赠轮椅125台。先后4次派人参加听力鉴定及助听器耳膜制作技术等业务培训班,2次派人参加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展销会。
8、普及型假肢装配
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5年内共完成普及型大、小腿假肢187 例,矫形器25例,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16.87%和100%。4次派人参加全国假肢制作技术培训,3次邀请区内外专家来我市指导和参与假肢装配工作。
9、宣传日活动
每年的
10、康复示范区建设
2009年满洲里市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国康复示范区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今年通过验收全面达标;阿荣旗被列为自治区级康复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将于2011年检查验收。
四、教育工作
(一)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改善残疾人教育工作条件,提高特殊教育工作效率,2008年市政府将“智障残疾儿童康复就学场所建设”列入全市十件民生项目工程,市政府投资、融资3300万元在呼伦贝尔新区建设了占地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的设施、设备、教学条件在全区都属一流的市特殊教育中心新校,被国家列为全国11个重点特殊教育实验学校之一,是一所融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特殊教育综合学校,于今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本着残疾人资源共享的原则,市残联投入资金为市特殊教育中心购置了学生用床和职业教育教学设备,建立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将开设服装裁剪、电脑、编织、烹饪、面点、家政服务、皮鞋美容、牛角雕制作等专业课程。
同时,市政府和阿荣旗政府投资700万元对岭东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扩建改造,改善了农区残疾孩子的就学环境。
(二)深入实施扶残助学工程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扶残助学工作,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了深入实施扶残助学工程,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制定了《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呼伦贝尔市实施方案》,项目惠及10个旗市区,各级残联、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配合,扶残助学项目在我市得到顺利实施,期间没有出现助学资金使用不当或受助学生辍学现象等问题,自治区残联对我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给予了好评。5年内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0万元,对580名残疾学生进行了资助。
(三)努力提高残疾人入学率
在各级政府和教育、残联等部门的积极工作下,我市残疾人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从“十一五”期间的不足70%提高到86%,5年内我市有70名残疾学生被区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录取率100%。
五、就业工作
(一)按比例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坚持"安人为主,收金为辅"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市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摸索出一套科学、规范的代收方式,使全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代收保障金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通过采取多项有利措施,使社会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形成了用人单位主动提供适合岗位并向残联请求提供残疾人的良好局面。
继续实行企业、城乡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地税部门代收。2006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社会保障基金范围,连同其他社保资金统一核定、统一征收。市残联与市地税局每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收工作纳入对旗市区残联和地税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对全市下达保障金的征收任务。在征收时限内,市残联与市地税直属征收局为市属社会各单位核定缴费基数、收缴保障金,代收工作取得了实效。各旗市区残联积极与当地地税部门协作,做好基数核定、在职残疾职工认定等基础工作,加大了征收保障金工作力度。自2007年始,市财政局将财政拨款的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应缴保障金列入预算,划转到保障金专户,有效的提高了保障金征收工作效率。
(二)全面开发公益岗位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各期市区残联和劳动部门加强联系,共同抓好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多形式开发残疾人就业公益岗位,要求凡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同时用人单位要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至目前,全市有309名残疾人在公益岗位就业,占全市公益岗位的51%。
(三)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十一五”期间全市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将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与就业、扶贫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等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将社会培训机构增挂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牌子,长期开展残疾人培训工作。在掌握残疾人求职登记基本情况和求职意向的基础上,围绕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殊情况设置培训内容,对残疾人进行分类职业指导和针对性培训,并做好培训人员的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培训工作。5年间全市共举办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班110期,培训残疾人8600名,其中城镇职业技能培训4800名,农村牧区实用技术培训3800名,培训内容涉及计算机应用技术、家电维修、印刷、烹饪、裁剪、美容美发、种植养殖、版面设计、工艺美术、工商营销等。
(四)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
牙克石市通过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检查和审核工作,提高了社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对新安置的部分残疾人缴纳了“三险”;阿荣旗由财政贴息、信用社减息为一批自主创业残疾人提供了无息贷款;扎兰屯市将参加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比照“
“十一五”期间全市安排残疾人就业14200人,其中城镇按比例就业1200人、集中就业2000人,个体就业及农村牧区自谋职业11000人。目前全市累计就业3.8万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80%以上。
(五)盲人按摩工作稳步开展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增挂了盲人按摩服务机构的牌子,对各旗市区的盲人按摩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盲人按摩工作稳步开展。2007年市残联与卫生、财政等八个部门制定的《呼伦贝尔市盲人按摩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市各旗县区各项任务目标,如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盲人计算机人员的培训计划和盲人按摩的就业扶持目标等;《呼伦贝尔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为促进我市盲人按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盲人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按照自治区盲人按摩中心的评审要求,完成了全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初、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全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共计38人,其中初级22人,中级15人,副高级1人。
“十一五”期间全市举办26期盲人按摩培训班,完成保健按摩培训153名,医疗按摩19名,扶持特困盲人就业118名。
六、扶贫和社会保障
(一)扶贫工作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1、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切实扶助残疾人脱贫解困。2007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残疾人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对贫困残疾人实行“帮、包、带、扶”等方式进行扶贫,不脱贫不脱钩,扶贫解困工作抓出了成效。与此同时,各级残联积极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力量,组织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种养业和加工修理等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减免税费鼓励残疾人就业。
阿荣旗将残疾人贫困户纳入定点包扶范围,并规定旗四大班子和各科局的处级干部包2户、科级干部包1户残疾人,直到脱贫;额尔古纳市将残疾人特困户列为重点保障对象,给予提高低保补贴资金标准照顾;新右旗残联自筹资金30余万元建设了一处生猪养殖场作为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了部分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种形式使3万名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2万多人脱贫解困。
2、实施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为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为落实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工程,各级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城建、民政、扶贫、土地、残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残疾人危放房改造领导小组,将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对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普遍调查的基础上,由乡镇、苏木政府组织嘎查、村委会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确定危房改造户,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在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减免相关费用,尽量降低建筑成本,同时不放松抓施工质量,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并且做好危房改造户的建档立卡和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1600万元改造、新建危房1060户,受益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3200人。
各级残联大力协调,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与发改委、建委、民委等部门的危房改造、移民安居工程等项目捆绑实施,在经济适用住房和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时,优先照顾残疾人家庭。在房屋拆迁发放补贴资金时,根据残疾等级对残疾人户提高10%-20%的比例照顾。
(二)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残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市有5.1万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将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其中97%以上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对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给予减免40%保险费的照顾,政府对参加城镇基本医保的1.87万人名享受低保残疾人给予救助或补贴,全市落实补贴资金127万元。
(三)托养服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全面提升我市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市认真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资助居家托养350人,其中城镇200人,农村牧区150人,项目资助城镇每人1000元,农牧区每人500元。目前项目资金27.5万元已经到位。
七、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基本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强力推进,逐步建立形成了组织健全规范、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三级组织网络,达到三个100%,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目标。至目前,全市109个乡镇(苏木、街道)全部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配备专职委员58名,兼职委员51名;1111个村(社区、嘎查)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选聘专职委员714名,兼职委员397名。
2、制定文件
为了加快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主要职能和作用,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残疾人基层组织管理责任制,组织领导等问题进行了强调;市残联、组织部、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在村、嘎查、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的通知》,要求借全市村(嘎查、社区)换届之机,全市所有村、嘎查、社区全部成立残疾人协会,配备专职委员;市残联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与13个旗市区残联签订了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状,强调要求各旗市区完成“组织健全规范,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三级组织网络”建设任务,选聘好专(兼)职委员,并切实解决好专(兼)职委员的岗位补贴和生活待遇问题。
3、选聘专委
为了配齐配强基层残疾人组织专职委员,加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力量,各旗市区通过残联选用、群众推选、考试录用等形式选聘了一定数量、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一定社会工作能力的残疾人为专(兼)职委员,同时让具备条件的专职委员兼任基层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并开展对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各旗市区对基层专(兼)职委员下达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评不称职的下年度不再聘用,逐步完善管理机制,为建立一支比较稳定、务实,能为残疾人服务的专(兼)职委员队伍进行了探索。
4、解决报酬
目前13个旗市区中有10个地区不同程度的解决了基层残协专职委员的报酬问题,其中有6个旗市是财政列入预算,有4个旗市是保障金拨付;还有其它3个旗市是通过落实城乡低保和多方救助的方式来解决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如阿荣旗12个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每月补贴200元,并享受最高低保待遇,148个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每年给予300元补贴,并享受最高低保标准;满洲里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补贴和社保不低于社区工作者1000元的平均工资水平;扎兰屯市财政局将全市22个乡镇、36个社区、126个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列入预算,乡镇专职委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村及社区残协委员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陈巴尔虎旗也将嘎查专职委员每年600元及社区专职委员每月500元列入财政预算;新巴尔虎左旗5个乡镇、苏木的专职委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7个社区、53个嘎查的专职委员每月每人50元补贴由保障金拨付;莫旗、海拉尔区、额尔古纳市、鄂温克旗、鄂伦春旗也对残疾人专(兼)职委员采取购买公益岗位等不同的方式给予了补贴。
5、业务培训
为了提高基层残协专兼职委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对残协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一是按照自治区残联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将教育培训列入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培训任务和有关要求,合理划分培训责任,指导全市的培训工作;二是对旗市区残联提出制定培训计划的要求,下达培训任务,特别是对乡镇(苏木、街道)、村(嘎查、社区)专(兼)职委员、康复协调员提出保证每年至少培训一次的要求,掌握残疾人工作的基本知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三是要求各级残联组织大力支持残疾人工作者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改善专业结构。
近两年,全市有80多人次参加了中国残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有150多人次参加自治区各类培训班;举办市级业务培训班20次,培训了650名残疾人工作者。今年上半年,我市举办了村(嘎查、社区)专(兼)职委员和康复协调员培训班,参加人数达200多人,邀请自治区残联业务主管部门环节领导授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全市13个旗市区按照培训工作计划举办了各类培训班50期,培训1000余人次。通过教育培训,提升了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召开现场会
今年8月,全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在我市阿荣旗召开,中国残联组联部主任张仪凤、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杨志民、副理事长张志新、市委副书记孙震和阿荣旗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12个盟市残联理事长、部分旗县市区残联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会议。在会上,我市和部分盟市、旗区残联作了经验介绍,与会人员参观了阿荣旗那吉镇正阳社区残协、呼伦贝尔岭东特教学校、阿荣旗残联、向阳峪镇松塔沟村残协和霍尔奇镇残疾人托养中心,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领导和同志们对阿荣旗基层残疾人工作和办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现场会在我市的召开,也是对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一个肯定。
(二)完成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1、完成各级残联换届工作。2008年3月召开呼伦贝尔市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残联新一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并指导各旗市区、乡镇(苏木、街道)完成换届工作。11月,市残联理事长苏福荣同志作为代表出席了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2、旗市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13个旗市区残联领导班子全部进行了调整,其中7个旗市区残联主要领导调整,其他6个旗市残联副职得到调整或增加了领导指数。根河市党委高度重视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选拔一名残疾人干部任市残联副理事长。
3、专门协会作用得到发挥。市及旗市区全部建立了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会。市盲人协会于2009年7月底经市民政局批准注册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在去年和今年“国际盲人节”期间,市盲人协会和鄂温克旗残联、旗盲人协会共同举办了庆祝活动。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市肢残人协会组织各行各业优秀残疾人代表到军分区与警通连官兵座谈改革开放30年来家乡的变化,并参观了军营。这次联谊活动还被选为中国肢残人协会基层活动10个典型案例之一。在今年8月11日第一个“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期间,市残联和市肢残人协会围绕“消除障碍,快乐畅行”的主题开展了宣传活动。
4、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体系。“十一五”期间市和13个旗市区都成立了以共青团、民政、妇联、残联等多个部门联合协办的助残志愿者服务网络。各地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志愿者活动信息,吸收社会上更多的人参与到扶残助残工作中来,壮大志愿者助残队伍。至目前全市建有助残志愿者联络站97个,注册志愿者达9987名。
(三)推进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2008年,我市争取到了中国残联地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补贴项目,获得上级投入补贴资金60万元。经过近一年的选址、购置、设计、装修和无障碍改造,投资210万元建成的集残疾人康复训练、医疗保健、辅助器具供应、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在今年“助残日”期间开业。中心设立残联康复门诊部、残疾人就业康复服务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的建成使市残联成立以来第一次拥有了一个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平台。
到目前13个旗市和1个矿区建立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2009年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分别获得上级投入的40万元补贴经费,加强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扎赉诺尔矿区投入400多万元新建的13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在今年竣工投入使用。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的改善,提高了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加强了残疾人服务体系硬件建设。
八、维权工作
(一)无障碍建设
2007年,我市抓住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被列为“十一五 ”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良好机遇,将无障碍建设视为创建文明城市和为残疾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呼伦贝尔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通知》;市政府2009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呼伦贝尔市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市残联与市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呼伦贝尔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通知》;市残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级文件要求各创建城市党委、政府加大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力度,优质高效地完成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任务。
上级各部门对我市无障碍建设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自2007年以来,中国残联、建设部、老龄委,自治区残联、建设厅领导多次来我市调研和检查工作。2009年6月份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残联无障碍建设试点城市座谈会在满洲里市召开,今年8月4日,中国残联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培训会议在我市召开,进一步推动了创建无障碍城市的工作步伐,提升了我市整体城市形象。
三个创建城市不断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海拉尔区投入2500多万元,新扩建、改造10条主要街道,建缘石坡道300余处,盲道26条,共计33,700延长米,并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为2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通过聘请无障碍义务监督员和举办培训班,已经形成了无障碍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满洲里市对主要道路及人行道进行了坡道改造,修缮盲道12,000延长米。新建的政法大厦、财政大厦、第一医院等都设置了无障碍坡道,在主要休闲场所、生活小区和康复中心建立了无障碍设施,政府、地税、工商、劳动、机场、火车站、口岸等公共设施建立了信息屏幕系统,在服务行业中推广了手语。
扎兰屯市区和郊区新建、扩建道路和人行道、单位出入口都设置了缘石坡道,市中心主要干道和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建筑设置了盲道和残疾人通道,对火车站、客车站等出入口的轮椅通道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并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向贫困残疾人家庭延伸。
(二)残疾人维权
1、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做好全市的残疾人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我市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主动地将信访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一是按照“切实将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党组、理事会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的要求,明确残联理事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理事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理事长具体抓,职能部门直接抓,相关业务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切实畅通残疾人诉求渠道。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及时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旗帜鲜明地维护残疾人权益。在解决和处理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和免费乘坐公交车这一老问题的同时,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及时处理和解决。积极做好残疾人来访的接访工作,力争把问题协调处理在首办环节,不转移上交矛盾,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几年来市本级收到来信50多件,接待来访300件次,没有出现群体上访和重大问题越级上访事件;13个旗市区收到来信150件,接待来访3000余人次。牙克石市残联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今年8月,全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研讨会在满洲里市召开。
2、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按照中国残联等七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残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得对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的支持。目前海拉尔区公安交通部门已批准10辆轿车允许残疾人驾驶;莫旗残联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出台优惠规定,允许当地有能力和资格驾驶汽车的残疾人正常驾驶和营运。
2007年9月,为期三天的“中意合作项目《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标准》研讨会”在我市召开,4名意大利专家、中国残联维权部领导、国家发改委产业司领导、自治区残联领导以及部分省、市残联和呼伦贝尔市有关人员40多人参加了会议,就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有关标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这是我市残联成立以来第一次承办全国性乃至国际性会议,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3、便捷残联机构交通。为更好地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近几年来,市残联与交通部门沟通协商,得到大力支持,在市交通部门所管辖的范围内对全市残联系统工作用车给予了减免过桥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的照顾。
(三)执法检查和视察
为了促进残疾人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2005年-2006年市人大对13个旗市区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于2007年召开会议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了执法检查情况。2008年8月,市政协与市残联深入部分旗市区、单位开展了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视察调研,《关于全市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并被《内蒙古政协》刊载。
(四)换发残疾人证
根据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安排,市残联与卫生等部门成立了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与公安部门顺利实现联网, 2009年7月全面启动换证工作。为实现残疾人证统一、规范化管理,在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的同时还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在办证过程中,各旗市区残联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人性化服务,对卧床及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至目前全市已经办理残疾人证4.6万套。
九、宣传工作
(一)“助残日”活动
每年“全国助残日”前夕,各级政府残工委召开会议,向成员单位布置助残日活动,研究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年中,全市各级残疾人组织在助残日宣传活动过程中,共悬挂标语、条幅2000条,出宣传板报900块,设宣传咨询点700处,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参加人员3万人次。
助残日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福利企业、社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残疾人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几年来,全市共走访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50余家,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1800户,发放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300万元。
(二)宣传残疾人事业
近年来,以“助残日”系列宣传活动为中心,通过各级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大力宣传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情况,反映各级政府为保障残疾人就业、生活等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扶残助残典型和自强模范;宣传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走访、慰问残疾人的感人场面;报道助残日期间各地开展的系列活动的情况,树立了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2007年我市推荐了2名优秀残疾人参与“首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市肢残人协会主席敖继红获此殊荣。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共登载、播出新闻1500余条,其中汉语新闻1100条、蒙语新闻400条;制作专题片400多篇;认真组织了2005-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第七届至第九届各地广播电台节目展播、第十四届至第十八届“内蒙古新闻奖”和内蒙古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的参评工作,共上报40个参评作品。其中三个作品获国家级二等奖,一个作品获国家级三等奖;两个作品获自治区级二等奖,一个作品获自治区级三等奖。
(三)完成杂志征订任务
按照中国残联提出的覆盖率千分之二的目标,在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较好的完成了“两刊”征订工作,连续四年被中国残联办公厅评为地市级先进单位,阿荣旗、鄂伦春旗被评为县级先进单位。
十、体育工作
(一)体育竞技水平取得突破
“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体育工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在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的同时,也丰富了残疾人群体活动。 2006年以来,我市先后选派了30名运动员参加了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奥会、澳门第十八届城市特奥田径邀请赛、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全国第四、五届特奥会及全国田径、羽毛球、特奥轮滑锦标赛,共获得金牌35枚、银牌37枚、铜牌23枚。2007年在自治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二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以38枚奖牌获得奖牌总数第一、团体总分二名的优异成绩,是我市残疾人体育运动历史性的突破。
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市残联“2006-2010年度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单位”、市特殊教育中心“2003-2006年度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自治区残联、体育局授予市残联等4个单位“全区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市有6名残疾人体育工作者9人次授到国家、自治区表彰。
为了表彰在残疾人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在2008年5月召开了全市残疾人体育表彰大会,对获得优异成绩的34名运动员、4名教练员及在残疾人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个旗市区、14个单位和22名个人进行了表彰。
(二)做好特奥运动员普查
几年来,我市先后选派5名特奥管理人员和1名特奥教练员参加中国特奥会举办的马术、排球、网球、羽毛球等特奥新项目推广培训班和国家特奥教练员培训班。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特奥运动的开展情况,为参加全国、全区特奥运动会选拔后备人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特奥运动员的普查登记工作,我市现有特奥运动员1000人,其中有近五分之一在特教学校学习或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三)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一五”期间,各旗市区残联依托社区建立残疾人活动室,组织辖区内残疾人参加各种体育活动,提高了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的比例。2007年7月,市残联举办了“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迎接全区第三届残运会乒乓球热身赛”,来自市委、人大、政协、财政、残联等11个单位、14支球队的5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其中5名残疾人运动员为全区第三届残运动会乒乓球项目参赛运动员。市残联被呼伦贝尔市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评为“2003-2006年度群众体育先进集体”,一名基层残疾人体育工作者和一名运动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十一、文化工作
(一)文艺演出
1、举办全市首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残疾人艺术人才,推动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的开展,推动呼伦贝尔文化大市建设,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献礼,2008年“助残日”期间市残联与市文化局联合举办了首届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各旗市区残联、市特殊教育中心共选送声乐、舞蹈、器乐、戏剧小品类节目49个、70余名演员参加演出。演出受到市四大班子领导、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观众的热烈欢迎观。演出过程中,呼伦贝尔市部分爱心企业家为我市的残疾人事业进行了捐赠,捐款额10余万元。
2、参加全国文艺汇演。我市编排的由16名听力残疾女孩表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达斡尔族舞蹈《鲁日格勒》和肢体残疾人表演的小品《残疾人阳光服务热线》代表自治区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分别获得舞蹈类三等奖和戏剧小品类优秀奖,《鲁日格勒》的创作者和辅导老师分别获得创作奖和辅导奖。
(二)文化活动
1、参加世博会艺术展示活动。今年5月上海世博会内蒙古展示周期间,经过自治区选拔,我市听力残疾人郑怀勇在在“生命阳光馆”进行特殊技能现场展示,他用废旧易拉罐制作的工艺品引来大批游客驻足观看;郑怀勇用两个月时间制作完成的长
2、参加奥运会喝彩活动。2008年我市的肢体残疾女孩娜日松作为蒙古族小使者赴北京参加了全国“喝彩奥运――56个民族小使者北京奥运之旅”大型公益活动。
3、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十一五”期间,市及各旗市区图书馆、社区图书室对残疾人免费开放。经市残联多次协调,2005年市图书馆建立了全区第一家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在2009年新馆建设中,将盲人图书阅览室由原来的20平米扩大到60平米,并充实了各类图书,同时面向各类残疾人开放。目前全市共建立了12个盲文图书阅览室。
在市残联与市电视台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1月开始呼伦贝尔电视台《新闻这七天》栏目加播了手语,为聋人朋友观看节目提供了方便。
十二、几点体会
(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各部门的支持是残疾人各项工作发展的保证
呼伦贝尔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市委、政府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残疾人工作、残疾人生活状况,到残联调研工作,听取汇报,每有重要会议都亲自出席,提出加强残疾人工作的具体意见。民政、财政、教育、卫生、劳动、发改、建委、扶贫、体育、地税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残疾人全面倾斜照顾,对残疾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共同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深入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是残疾人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五年来,全市残疾人事业经费总投入为1.36亿元,今年全市残疾人事业经费总投入达到3400万元。市本级和7个旗市区将财政拨款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预算统一划拨。13个旗市区按覆盖人口每人每年1元共计将307.1万元康复经费列入预算并予以落实,其中满洲里市、陈巴尔虎旗按照“人均2元”的标准落实了康复经费。6个旗市将彩票公益金按照15%的比例划出67.0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为残疾人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制定政策是残疾人工作发展的有效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13个旗市区在较短的时间内也全部出台了关于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全面、高效的落实中央7号、自治区党委6号和市委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市还逐步制定印发了部分相关文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有效的推动了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四)加强宣传,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多年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政府、残联网站等新闻媒体播发新闻、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对残疾人法规政策、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情况、残疾人自强典型、社会扶残助残先进事迹等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提高了社会对现代残疾人观的认识,增强了扶残助残的意识,进而为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近年来,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实施以来,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市残疾人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亟需全面解决和改善:
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一方面表现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还滞后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表现在各旗市区残疾人工作发展还不十分协调,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各级党委、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的是一些纲领性要求,但由于配套政策和方案、措施还不完备,加之各项政策的强制性比较弱,因而在落实执行时还有一定的阻力和困难。
三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水平不高,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需政府救助、补贴或代缴费用投入不足。
四是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形势下,残疾人就业困难,残疾人扶贫项目渠道狭窄和扶贫资金投入少,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幅度和速度相对缓慢。
五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大部分旗市区没有将基层残协工作经费和专职委员工资与补贴列入财政预算,致使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职能不能很好的发挥。
十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明年是“十二五”计划开局之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又面临着一个新的起点。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并针对一些政策难于实施的问题,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执行。
(一)继续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并列入民生工程予以开发。
(二)各旗市区都要将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统一划拨。
(三)全面落实“人均1元”康复经费,用于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和新增的残疾人开展康复服务,并根据工作任务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四)市本级和各旗市区都要将彩票公益金按照15%的比例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
(五)继续深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使城镇和农村牧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从救助资金中代缴,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特困家庭和重病残疾人患者超出报销封顶线由个人承担部分再给予救助。
(六)落实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凡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要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要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由残联会同劳动部门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不拘形式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采取依托民政托养机构、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对智障和无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进行抚养。
(八)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加强党政领导,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各旗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残疾人事业专题汇报,提出解决残疾人工作困难的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在组织、人事、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保障残疾人工作的持续发展。
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残工委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残疾人事业整体部署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