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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残疾人贫困现象的几点思考及建议--牙克石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王桂英

 

牙克石市有11个镇(其中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7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42万,有残疾人2074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近几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市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市贫困残疾人由“十五”期间的75%下降到60%。实践证明,我市的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实现残疾人达到小康生活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究其残疾人贫困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多重性的。归纳起来,可从社会、家庭、残疾人自身三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社会救助的缺失 社会救助是保障贫困残疾人,尤其是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已初成体系,但总体上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救助覆盖面低。由于低保政策以家庭平均收入水平计算的钢性规定,很大一部人残疾人靠父母或亲属的收入平均值高于低保线而被排除在救助范围。享受不到社会救助。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普惠政策,没有对残疾人这个特殊的群体进行分类施保,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自身生理条件所产生的特殊需求,以家庭而非残疾人本人作为救济评估单位,即采取同健全人同样的计算收入标准和生活补贴标准,实际上残疾人在与健全人同样收入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的前提下,除了相同的日常生活支出外,还要支付比健全人更高的医疗和康复费用。如精神病患者的日常治疗药费以及辅助出行工具,如下肢残疾人出行的代步车辆的购买和日常消耗,维修的费用。一些处于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得不到有效救助,这种不加区别的评估办法和补助标准弱化了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应当享有的自身权利,缺乏针对性,客观上也给残疾人带来了社会的不公平。二是实际救助水平偏低。就城镇而言,全额低保最高标准为月230元,随着社会消费价格不断上涨,低保救助杯水车薪不足以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三是整合程度低。政府对社会的统筹协调不到位,城乡社会救助还存在一定问题,相关部门协作,互动不足,各项救助政策衔接不够,社会化程度不高。目前除政府的政策规定和财政支出具有钢性作用外,没有形成社会化的、多元结构的贫困救助机制。 二、家庭供养能力低 家庭供养矛盾是造成残疾家庭和残疾人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据调查,我市成年重度残疾人和老年残疾人中约有60%完全依靠家庭供养。供养有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在原本收入不高,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既要供养其生活,扶持其起居,还要承担其治病和康复的大量费用,个别残疾人离不开专人护理,长期拖累,壮的拖垮了,富的托穷了,经济拮据,抵御风险能力脆弱,供养能力极低,生活也非常贫困,家庭生活水平实际上大大低于普遍家庭,很难以持久。 弱弱结合婚配造成一户多残,也是残疾人贫困的又一重要因素。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的制约,残疾人弱弱结合的婚配较多,不良婚配形成一人残、夫妻残、一家多残、后代残的特殊家庭。特别是一些智力残疾夫妻生下弱智子女;造成一户全残家庭恶性循环的延续性贫困。这些家庭,靠自身能力根本没有脱贫的生机和希望,调查表明,家庭中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的比例越大,患病医疗的比例越低,对家庭的经济影响越严重,对待这种情形的家庭,即便进入了低保,但实际生活水平大大低于普通“低保”家庭。对这一特殊的群体应突破低保的政策界限,实施特殊照顾。 三、自身条件差也是形成残疾人贫困的主要原因 一种是重度残疾人,他们处于弱势群体的最低层,大多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清醒表达需求,缺乏劳动就业能力,只能靠社会救济,勉强维持基本生活,另一种是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少文化,缺乏技术,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收入低。第三种是思想观念陈旧,有就业机会也不去干、等、靠、要依赖性强。 针对残疾人贫困状况,就消除残疾人贫困现象,根据个人在市残联工作几年的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残疾人虽然只占全市总人口的5%,但他们的生活和生存状况却直接影响到15%以上的家庭成员的稳定、和谐的发展。关系到全市建设的成效和经济发展的水平,是当前“三农”“三林”问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没有总人口5%的残疾人的脱贫致富,就没有真正意义的全体人民的全面小康。当前,城镇残疾人的贫困问题,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是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和生存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生活水平之间的差距,对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的发展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并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贫困残疾人自身存在的困难,脱贫工作难度相对较大,解决好这一群体的脱贫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除残疾人贫困现象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这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残疾人脱贫融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之中,特别重视起来,列为重中之重。 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施普惠加特惠政策,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和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扶助残疾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把残疾人扶贫工作作为做好弱势群体工作的重点和解决贫困问题的突破口,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加强政策研究,在政策引导,制度规范、经费支持,宣传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从政策、资金上给予更多更大的支持。要将行之有效的扶助措施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为残疾人扶贫工作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经济扶贫、就业扶贫、康复扶贫、教育扶贫、法律扶贫、科技扶贫、文化扶贫及社会保障等综合措施,多管齐下,着力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和返贫问题。要把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计划,量化指标、细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统一考核评估,确保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贫困残疾人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残疾人同健全人一样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的文明成果。 3.不断提高保障标准,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针对当前我市残疾人生活和生存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政府加强政策研究,充分考虑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需求,积极调整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有效措施,相对集中一部分财力,对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人采取特殊救助措施,实行分类施保施救。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放宽收养条件,尽可能实行集中供养,费用由财政统一承担,以减轻残疾者家庭的供养负担;对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要把重度残疾人与家庭成员的收入区分开来,单独享受低保政策;同时要不断提高保障标准。低保线、贫困线是涉及千万人口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根本线,既要从本地实情出发,又要参照外地经验和通用标准,使之更合理、更科学。当前保证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必须改变事实上存在的低保标准偏低,补差数额少,残疾人得实惠少的现状;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处于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要重视解决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纳入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要集中一部分资金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改善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和环境。  4.采取积极扶持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发展生产消除贫困。 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级政府要把扶持贫困残疾人就业当作头等大事,纳入就业和再就业的大盘子,齐抓共管、统筹安排、一同推进。要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力度,各级劳动、教育、农业、科技、残联要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列入各自培训计划之中,免费为残疾人开展中短期针对性强,实效性明显的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和金融机构,要放宽信贷门槛,扶持残疾人开展生产自救和组织起来实现就业。要利用农业、林业、畜牧业产业的发展之机,建立农林牧扶贫基地,带动更多残疾人脱贫。要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发展福利企业,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鼓励个体经营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5.加强医疗康复工作,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水平。 围绕全面实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一是加强市区、各镇办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整合康复医疗服务资源,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有效的医疗康复服务。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市残联建设的康复训练中心及市区各办事处的社区康复指导站,为残疾人减轻功能障碍,恢复生理、心理功能上取得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许多经验,各镇的医疗康复工作相对滞后,要创造条件,迎头赶上。二是适时组织医务人员“三下乡”和对口扶贫医疗,对居住偏远的村、屯贫困残疾人进行专项康复医疗;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出资为纳入低保的残疾人,一户多残的家庭和严重丧失功能的残疾人缴纳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解决其看不起病的困难;四是建立患大病重病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同时,要努力争取精神病防治、白内障手术、假肢安装、唇腭裂修复等救助行动在我市的实施,不断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水平,将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将白内障复明、聋儿助听器验配、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残疾人急需的基本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保销范围。 6.发展特殊教育,保障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特殊教育是残疾人未来职业生活的准备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素质增加残疾人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我市一直没有一所正规的供特殊残疾人学习、教育的特殊学校,只有特教班,远远满足不了特殊残疾人儿童少年求知需求。一要根据国家“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3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都要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定,我们要下大力气发展特殊教育,把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校舍资源,挖掘潜力,建立特教学校;二要积极改善第六小学特教班办学条件,扩大规模,切实解决好现有特教班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规模小,只招收肢残、智残学生和经费不足等问题,使现有特教班发挥最大效能,提高办学质量;三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完善扶贫助学制度,解决好贫困残疾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帮助考入大学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7.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扶助贫困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中华民族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扶残助残活动,形成社会扶残助残机制。要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党团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户”、“牵手连心”和志愿者助残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帮、包、带、扶活动。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持,鼓励、扶持民间力量兴办残疾人福利设施,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服务,逐步形成帮扶主体多样化、帮扶形式多样化、帮扶资金多样化、社会广泛参与和相互促进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8.加强残疾人教育,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 在政府和社会大力扶助残疾人的同时,各级残联组织要经常开展残疾人的素质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整体素质。克服残疾人自卑和依赖心理,引导残疾人树立自强自立,顽强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认真学习劳动技能,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把“输血”变为“造血”。通过自身奋斗改变命运,改善生活。 总之,消除残疾人贫困现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进程中必须破解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