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残疾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呼残联[2011]75号
各旗市区残联:
2011年起,自治区在3个试点旗县的基础上,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制度逐步扩大到57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市、区)的所有嘎查村。我市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被列入此次扩大试点地区范围。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实施,市扶贫开发办和统计部门将农村牧区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指标规模(附表)已下达到各旗市区扶贫开发办。
各地残联尽快与当地扶贫开发办联系,积极参与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争取将达到农村牧区扶持标准的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牧区残疾人,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牧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扶持范围。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各旗县(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对象与低保人口控制规模表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