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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

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各旗市区残联、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各特教学校:

残疾人文化事业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深入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对于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和谐社会环境,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在2011年7月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残疾人文化周活动。

现将市残联、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关于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下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对于丰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加强对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活动,把文化周做成残疾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品牌活动。                                                      

  附:《呼伦贝尔市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实施方案》

 

呼伦贝市残疾人联合会   呼伦贝尔市文化局

 

呼伦贝尔市体育局     呼伦贝尔市广播电视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呼伦贝尔市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周

      活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并举办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2011年7月间在全市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文化部《关于组织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周的通知》和内蒙古残联、文化厅、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区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以活跃和丰富基层残疾人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紧紧依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场地,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体育活动,集中展示残疾人文化艺术才能和特殊艺术成果,不断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将残疾人文化周活动融入到全民健身活动之中, 推动残疾人群众文化、特殊艺术和体育加快发展。

二、开展活动时间

残疾人文化周在2011年7月期间开展。

三、  活动组织

残疾人文化周以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残疾人活动为主要形式,由残联、文化、体育和广电部门共同组织,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所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文化周活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结合“爱在残联•放飞生命”第三阶段活动,制定方案,不断创新和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要立足基层,贴近残疾人,贴近生活,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以此推动残疾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

(一)开展文化活动周期间,市残联将举办门户网站和残疾人综合查询系统启动仪式,各旗市区残联要在6月20日前建立门户网站并与市残联网站对接;

(二)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未上报的地区要抓紧时间于6月15日前上报参加汇演的节目光盘、节目表和参加选拔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艺术团成员名单;

(三)举办全市残疾人工艺品展。未上报的地区要尽快完成参展作品的选拔工作,并按要求于6月15日将各类作品装裱好连同作品说明一并上报;

(四)各地要把开展社区、乡镇(苏木)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作为文化周活动的基本形式,做到有计划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保障,让残疾人乐于参与、方便参与、在参与中受益;

(五)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和才艺展示活动。要充分利用本地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教学校、社区文化中心、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举办残疾人文艺演出和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等手工艺品展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展示残疾人风采,促进残健共融,注重对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

(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举办健康咨询和康复讲座,在残疾人中普及康复科普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文化活动周期间要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各种棋类以及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基础深厚、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活动,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推动健身运动成为残疾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七)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文化活动。结合学习和宣传自强模范和先进人物事迹,以残疾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主题文化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演讲和读书教育活动,感受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

(八)组织电影展映活动。针对残疾人看电影难的实际情况,协调放映机构举办残疾人电影专场,或协调电视台举办残疾人题材电影展映活动。

(九)各地要积极协调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的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残疾人文化活动周活动于7月底结束,各地务必于 6 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8月5日前将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总结评估报告、音像和图片资料一并上报市残联宣文部。

联系人:马骁    联系电话:8217247

电子邮箱:maxiao1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