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本级 > 正文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旗市区残联: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加快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步伐,市残联积极争取上级危房改造项目,得到上级残联的重视和支持。2012年,自治区残联计划下达我市1610户危房改造任务。今年的任务量大,责任重。为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争取危房改造项目的旗市区,要按照自治区残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通知》(内残联办通〔2011〕94号)精神,及时与当地住房和建设部门沟通,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0〕55号)精神,将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列入当地住房和建设部门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范围,两个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提高残疾人建房补贴标准。今后,自治区按照每户1250元标准进行补贴。旗市区残联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争取1:1比例安排匹配资金,确保匹配资金及时到位。 二、根据自治区计划下达1610户危房改造任务和旗市区近期上报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状况摸底调查情况,拟分解2012年危房改造任务。现要求争取危房改造项目的旗市区残联根据拟分解任务情况,出具确保能够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要写明是否将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列入当地党委、政府民生工程;按1:1的要求落实匹配资金;按拟分解任务数按时完成危房改造。并务于23号下午15:00时前将承诺函书面材料传真至市残联,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残联将根据各地2011年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危房改造数据录入完成情况及承诺函实际情况确定2012年危房改造任务。   附:2012年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任务拟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