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残联: 我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宣传报送工作通过积极努力,2011年取得了喜人成绩,基本完成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宣传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全面宣传残疾人事业,报道残疾人工作动态,展示残疾人风采,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本文来源于 一、明确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本文来源于 残疾人信息宣传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各旗市区残联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高度来认识残疾人信息宣传工作,并把信息宣传工作做为衡量本单位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一是要根据上级残联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要点,按照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和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要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工作。 三是要坚持必报原则。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情况必需上报;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情况、新经验必须上报;上级部门安排重要工作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检查情况必须上报;本地各地党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举措必须上报;反映残疾人工作实绩的工作动态、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必须上报;关于残疾人的感人故事、展现残疾人风采的事迹必须上报。 四是要扩大信息上报的宣传范围。各旗市区残联在向市残联门户网、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日报等市级宣传媒体报送信息同时,要扩大上报范围,对有特色、亮点突出的稿件同时报送国家级、自治区级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广泛宣传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状况。 1、自治区级指定报送单位(后附各大媒体联系方式):自治区《残联通讯》、自治区残联网站、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日报》等省级新闻媒体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刊物、政府网站、内蒙古新闻网。 2、国家级报送单位:中国残联《残疾人工作通讯》、《中国残疾人》、《三月风》、《残疾人研究》及中国残联网站、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及中央、国务院机关刊物。 二、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各旗市区残联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实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信息内容要积极向上,语言要通畅、无语病句、错别字。信息中的事例、数字、计量单位要准确。信息中的图片要主题明确、画面清晰(仅限电子版一张)。所有报送信息要符合保密制度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确需上报至相关部门的,由残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信息报送应做到一事一报。信息管理员要做好信息报送资料的存档和收集工作。向国家、自治区、市级新闻媒体报送各类稿件要将残联工作人员做为通讯员。
三、信息稿件类别 上报稿件的类别包括:A类:论文类文章;B类:文学与艺术作品;C类:新闻。新闻包括消息、通讯、专访、特写等;文学与艺术作品包括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摄影、美术、书法等;论文类文章包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工作研究等。 四、内容要求 新闻稿件的内容要求:反映各级党委、政府惠残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残疾人组织具体工作的动态、活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新发生的有意义的事件;整体报道残疾人各方面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反映残疾人自强模范的先进事迹、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维护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感人事例,综合分析残疾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象及意见和建议。 文艺作品的内容要求:以残疾人为对象,以展示残疾人工作、活动、生活、情感、精神风貌等内容为题材的积极向上的作品。 论文的内容要求: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面的体会、经验、学术见解等。 五、严格考核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已纳入2012年度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工作考核体系内容。市残联宣文部以各地登载的内容为考核依据,设立考核台帐,定期对各旗市区残联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年终,市残联对各地残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视范围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六、做好信息宣传统计工作 各地务于5月7日前将2012年1—4月《国家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稿情况统计表》和《自治区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稿情况统计表》报市残联宣文部,所有报道稿件均需提供媒体发稿原件复印件、复制件、扫描件或网页页面电子版。自6月1日开始,每月1日前汇总报送上月宣传报道情况。 联系人:马骁 邮箱:hlbeclxwb163.com 电话:13722038180 8217247 附:1、 各媒体和联系方式 2、《国家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稿情况统计表》 3、《自治区指定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稿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