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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转批〈呼伦贝尔市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政字[2014]110号)要求,现将我会主要职能经呼伦贝尔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批复的2016年度部门预算(含财务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开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职责,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3、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4、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指导和管理市残联各专门协会、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活动; 6、组织、协调、指导各旗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7、承办上级残疾人联合会和市政府交办的工作; 8、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6年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编制单位2个,分别是: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22人,在职人数20人,退休人数12人。 三、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市残联部门预算收入为1602.4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18.71万元;上年结存结余1283.76万元(其中未完工基本建设结转964.96万元)。 2016年预算收入、支出均为1602.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07.65万元,增长223.85%,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83.76万元,2015年预算含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资金195.23万元,其余原因为调整工资因素。 2016年度市残联部门预算支出1602.4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6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其他支出290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1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度市残联“三公”经费预算18.3万元,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1.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7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6万元,递减比例3.99%。其中: 公务接待费增加0.01万元,增加比例为0.78%,增加原因为开展业务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减少0.77万元,减少比例为4.33%,主要原因为按照厉行节俭的要求减少“三公经费”。 五、名称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21日                            附2016年残联预算公开报表  files/image/2016/12/05/2016/12/05/201612050918461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