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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残联“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关于全市“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呼党办发〔2012〕3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市残联机关、会属中心纪律作风建设,营造一支风气正、纪律严,团结和谐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为了开展好此项活动,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呼伦贝尔市第三次党代会和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查找市残联机关存在的不良风气及其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努力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把市残联机关建设成为“勤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为做好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加强纪律、改进作风与机关理论学习紧密结合,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认识,消除思想障碍,认真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切实解决问题。

    2.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统一领导和依靠群众结合起来,进行广泛发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等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残疾人广泛征求意见,诚心听取残疾人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促进市残联机关纪律作风的全面改进加强。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和制度漏洞,力求做到客观准确、恰如其分。

    4.坚持注重实效。扎扎实实抓好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不赶进度、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不以任何借口减少工作程序、降低工作标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任务目标和标准

    市残联通过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残疾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慵懒散”、效率低的问题,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使市残联机关、会属中心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纪律明显加强,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工作行为明显规范,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群众对机关作风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树立残联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活动步骤

    市残联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从3月初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3月1日一3月15日)

    1、健全工作机构。成立市残联“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市残联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实施方案。

    2、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主持召开市残联“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3、认真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市残联机关、会属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学习要有记录,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要写一篇体会文章。

    4、统一思想。通过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认真系统的学习思考,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残联机关、会属中心干部职工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发动干部职工对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查找。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3月16日一4月10日)

    1、查摆问题。通过学习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讲话精神,对照纪律作风方面的各项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查找市残联机关、会属中心在思想、作风、纪律、能力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谈心交流等形式,征求市残联、会属中心机关纪律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2、认真总结。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班子和个人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总结材料,并在市残联机关、中心干部职工中征求意见。

    3、做好领导点评。由一把手负责,将征集的群众意见反馈给个人,结合活动要求和工作实际,认真指出个人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市残联机关、会属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4、开展谈心活动。市残联机关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增进了解,加强团结。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全面整改加强。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在深入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制。

    (三)认真整改、完善制度阶段(4月11日一4月25日)

    1、制定整改方案。将第二阶段中查摆出的主要问题,集中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征求意见。将整改方案印发残联机关、会属中心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广泛征求意见,逐步修订、完善整改方案。

    3、对整改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四)总结阶段(4月26日一4月30日)

    认真总结市残联机关、会属中心本次纪律作风建设活动中取得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活动的相关制度,建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1、市残联理事长是活动第一负责人,对活动的组织开展负总责;市残联党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活动各项工作,支部委员、党员干部为重点工作骨干;全体党员带头参加各项活动,并积极参与活动的组织开展。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成立市残联机关“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玉兰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刘玉庆  市残联副理事长

            徐文香  市残联副理事长

            靳丽华  市残联副调研员

    成  员:白桂兰  市残联康复部主任

            王丽君  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成子良  市残联组联部主任

            郭  虹  市残联宣文部主任

            郗海鹏  市残联维权部副主任

            蒙  达  市残联办公室副主任

            王晓君  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副主任

            晋甄鸿  市残疾人就业康复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活动开展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  任:刘玉庆(兼)

              副主任:靳丽华、王丽君、郗海鹏

              成  员:蒙  达、侯建梁(联络)、张国英

    2、市残联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委员作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纪检委员负责方案的起草、落实工作;宣传委员会同机关宣文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办公室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3、市残联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严格按照步骤进行,每一阶段结束后,将总结进行上报并申请转段。

    4、统筹廉顾,将活动与市残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保证工作学习的“两不误、两促进”。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