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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简称市残联)为市政府领导下的全市残疾人组织的领导机关,其职责任务如下: (一)宣传贯彻国家、 自治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残疾人情况调查,协助市委、市政府研究拟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收集、整理、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募捐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残联各专门协会、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活动; 指导各旗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 (五)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六)承办上级残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市残联内设科(部)室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科(部)室包括: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康复部、维权部。直属事业单位为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服务中心。 纳入市残联2016年部门决算的单位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市残疾机关本级及1个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残联机关核定编制14人,其中群团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1人。市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服务中心核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数总计1602.47万元,决算收入总计2990.18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数总计1602.47万元,决算支出总计2990.18万元。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产生原因为(一)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根据上级下达经费情况拨付;(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990.18万元,支出总计2,990.1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896.35万元,增长(下降)42.8%;支出增加(减少)896.35万元,增长(下降)42.8%。主要原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相应增加收支项目。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7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75万元,占93.4%;其他收入122.92万元,占6.6%。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39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41万元,占13.1%;项目支出2,081.54万元,占86.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33.56万元,支出总计2,833.5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901.84万元,增长(下降)46.7%;支出增加(减少)901.84万元,增长(下降)46.7%。主要原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相应增加收支项目。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9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77万元,占14.1%;项目支出1,888.58万元,占85.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减少)-2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较上年增加(减少)-3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6年执行公车制度改革后调减一般公务用车数量,相对应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3万元,占89.4%;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及维修费支出,车均运维费5.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减少车辆一台,支出相应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32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5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督导工作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8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37.31万元,增长(降低)-63.1%。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人员经费,机关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19.31万元,增长(降低)-4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需求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核减车辆一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本级部门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本部门已开展了2016年度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2016年重点民生项目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市政府《研究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事宜会议纪要》([2015]7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相关事宜的批复》(呼政字[2015]123号)、《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社字[2015]332号)立项建设,建设面积9700.75㎡,造价估算资金为3880万元。改项目完成后将为全市17.2万残疾人康复医疗提供服务。工程已于2015年10月开工,2016年12底完成建筑主体工程,预计于2017年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16年底,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已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晶    联系电话:0470-8217249    

决算总表 :files/image/2017/10/16/2017/10/16/20171016164451281.xls